港律政司長羅列美國引渡斯諾登文件紕漏

香港九龍廣東道某電視屏幕上播放著有關斯諾登的新聞報道(23/6/2013)
圖像加註文字,袁國強堅稱港府在斯諾克離開香港的一刻仍未收到美方的答覆。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向媒體羅列美國司法部就引渡竊聽行為告密者斯諾登進行交涉細節,並否認港府刻意讓斯諾登逃跑。

此前,美國白宮發言人卡尼說,美方「不相信」香港移民官員允許斯諾登前往俄羅斯的決定是一個技術層面的決定,認為港府「故意選擇放走一名逃犯」。

袁國強星期二(6月25日)表示,港府曾要求美方澄清多項法律文件細節,但直到斯諾登星期天(23日)離開香港的一刻都沒有接到美方回復。

星期二早些時候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也說,美方質疑香港特區政府依法辦事是沒有道理,美方對中國的指責「缺乏依據」,中方「完全不能接受」。

她說,港府「完全是依法處理有關事件,無可非議,各方應該予以尊重」,並重申,斯諾登是中國間諜之說「完全是無稽之談,不負責任」。

袁國強強調,港府沒有在處理斯諾登問題上拖慢步伐,故意放生斯諾登,但能明白華府的感受。

文件紕漏

斯諾登於5月20日抵達香港,並先後接受英國《衛報》和香港《南華早報》採訪,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的「棱鏡」網絡竊聽計劃內容,其中包括針對中國內地與香港的黑客行為。

袁國強表示,香港律政司是在6月15日首次接到美國要求對斯諾登發出臨時逮捕令的要求,然而美方當時沒有要求移交斯諾登。

他指出,美方外交文件上,斯諾登的名字是Edward James Snowden;香港邊防入境記錄上的名字是Edward Joseph Snowden;美國司法部提供的法庭文件上使用的名字是Edward J Snowden。此外,美方並未提供斯諾登的護照號碼。

梁振英在美國紐約出席港府宣傳活動(10/6/2013)·
圖像加註文字,梁振英認為斯諾登事件給香港帶來了正面宣傳。

袁國強繼而親自致電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要求美方澄清斯諾登的名字等基本個人信息、美方根據港美雙邊協定中的哪些條款要求逮捕斯諾登,以及美方基於哪些證據要求逮捕斯諾登。

但袁國強稱,直到斯諾登星期天離開香港前的「一分鐘」,港府仍然沒有接到華府回復,因此無法在缺乏法律基礎下要求法院簽發臨時拘捕令。

袁國強承認港府在處理斯諾登事件期間與中國外交部駐港專員公署保持「正常溝通」,但強調整個與華府的交涉過程都是根據香港法律來做出決定。

行政長官梁振英星期一晚首次開腔交代斯諾登的離開時,主動使用英語發言。據香港媒體報道,他在星期二會見香港媒體主管時說,當時是故意先說英語,希望透過媒體向美方傳達他的態度。

對於一些分析認為,讓斯諾登離開和要求美方解釋斯諾登所提及的指控,可能影響香港特區護照爭取美國免簽證入境地位的努力,梁振英稱不能因為這些問題而不去了解香港遭收集網絡數據的情況。

他還相信,斯諾登事件發生後的外國通訊社報道中突出了香港「高度自治」的一面,對香港有正面宣傳的作用。

(撰稿:葉靖斯 責編:顧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