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原市長助理受賄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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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媒體報道,湖南湘潭市原市長助理馮曉力因挪用公款和受賄共124萬元人民幣被判刑。

《瀟湘晨報》星期天(6月16日)報道,馮曉力上周被湘潭市岳塘區法院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

檢察院指控,2003至2005年間,馮曉力在擔任湘潭市湘紡籌備組組長時,套取工程款項80萬元,並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4萬元。

報道沒有交代馮曉力有否提出上訴。

據報道,60歲的馮曉力曾任職湘潭紡織印染廠,2005年6月至2011年4月任湘潭市政府市長助理,屬正處級官職;2011年4月任湘潭市人民政府督辦專員。

湘潭紡織印染廠原為湖南省最大的國營紡織印染企業,1998年破產。

此前的報道稱,1998年至2005年期間,馮曉力利用其擔任原湘紡廠長及原湘紡資產啟動籌備組組長的職務便利,在處置原湘紡安居工程、資產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馮曉力今年1月被中共湘潭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調查,至5月底被公訴機關正式起訴。

(撰稿:葉靖斯 責編:葉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