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斯諾登「引渡戰」或將持續多年

斯諾登
圖像加註文字,斯諾登事件引發輿論熱議

《衛報》駐北京記者報道說,揭秘美國情報監聽行動的前中情局員工斯諾登發誓要在香港法庭上與美國論戰,結果可能導致一場持續很多年的官司。

報道引述律師說,斯諾登可以利用不引渡政治犯的條款請求拒絕引渡,但成功的機會存疑。

美國的請求將交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決斷;具爭議的政治訴訟案可能會提交上訴法庭,再到香港終審法院,這很可能拖上幾年時間。

文章說,技術上講北京在香港決定是否交出斯諾登之後可以介入,但北京過去沒有動用過這種權力,現在公開插手會引起軒然大波。

因此,在斯諾登案子上,幕後的外交運作將和法庭舌戰同樣重要。

政治因素

報道說,香港歷史上曾經有過因政治理由拒絕引渡要求的先例,但1997年主權回歸後則沒有此類案例。

倫敦律師古德溫-吉爾解釋說,雖然國際氣候變了,國家之間更多尋求合作,已經很少因政治理由拒絕引渡請求,但斯諾登案比較特殊。

他說,這個案子明顯具有政治因素,美國參眾兩院有議員斥斯諾登為「叛徒」,正好為別國把此案作為政治案例提供了證據;學術上講從政治角度立案也完全可以,但說服力是否足夠強則是另一回事。

另一位國際法律專家說,法庭對政治控罪的釋讀通常指在政治權力鬥爭環境下發生在被告所屬的政黨或運動與政府之間的事件。

酷刑折磨

報道說,斯諾登也可以提出他回美國後將受到殘酷、非人道和羞辱的折磨,就像聯合國指責美國對待向維基解密提供機密文件的美軍士兵曼寧那樣。

但美國政府也可以辯稱斯諾登在非軍方系統裏的待遇將不同於曼寧。

香港大學比較與公共法專家西蒙·揚說,通常只有在得到被告不會被判死刑的情況下才會同意交人。

另外,斯諾登如果申請被作為難民安置到第三國,那麼這個申請需要首先處理,而香港現在沒有處理此類案例的機制。

建立這樣一個機制則需要幾個月時間。

(編譯:郱書 責編:顧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