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佣工會批評終審法院的判決顯示香港排外。
香港終審法院裁定外籍家佣不能取得居留權,並拒絕港府提請北京解釋《基本法》的要求。
終審法院星期一(3月25日)頒發判決書說,香港的外籍家佣在「極具限制性」的條件下在香港居留工作,遠離傳統上承認,申請居留權所需符合的「通常居住」條件。
而對於港府提出的「釋法」要求,判決書指出由於法院並未參考港府希望解釋的1999年「釋法」內容,因此不接納此要求。
香港律政司此前希望透過外佣居港權案要求終審法院提請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澄清1999年解釋《基本法》的決議,以圖一併解決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國內地「雙非」兒童問題。
港府在宣判後表示要先研究判決書再發表回應,代表外佣提出訴訟的律師帝理邁(Mark Daly)說對裁決感到失望,但對法院不提請北京「釋法」感到高興。
帝理邁在法院外對媒體記者們說,兩名原訴人當中,一人表示接受判決,另一人批評裁決不公平。他將與原訴人研究判決書,繼續爭取證明外籍家佣並非香港的「二等公民」。
代表菲律賓籍家佣的工會菲律賓人聯合會秘書長埃曼則說這是「傷感的一天」,批評香港社會排斥外籍家佣。
爭議激烈

終審法院認為無需要求中國全國人大解釋《基本法》。
這起司法覆核案件於2011年開審,原訴人認為香港現行法律阻止外佣平等享受居留滿七年後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政策違反香港《基本法》,要求法院定奪。
同年9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有關法律違憲,香港特區政府上訴。高院上訴法庭去年3月裁定港府勝訴,原訴人繼而上訴至終審法院。
香港社會早在開審前就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激烈的討論,正反雙方的意見呈現著嚴重分歧。
一些民眾認為讓外佣取得居留權將嚴重加重香港社會福利負擔,但是也有人認為這是基本人權問題,並認為反對外佣享有居留權者是在鼓吹種族歧視。
反對居留權者認為這是危害香港市民權益,甚或認為是「政棍」操控搞局。
港府在2011年時指出,香港有11.7萬名外籍佣工在香港連續居住達七年或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