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外籍佣工團體認為這是捍衛基本人權的判決。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現行法律對外籍家庭佣工不能取得居留權的限制違反《基本法》後,特區政府宣佈上訴。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星期五(9月30日)說,港府還將暫停處理外籍佣工的居留權申請,但暫時不會改變現行輸入外籍家佣的制度。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林文翰當天裁決說,香港《入境條例》對外籍佣工申請居留權的限制並不符合《基本法》第24條的規定,並且是凌駕《基本法》的行為。
根據《基本法》,任何人在香港居留滿七年後,便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提出司法覆核的菲律賓籍佣工,其代表律師帝理邁(Mark Daly)對BBC說,這次判決的意義,在於去除讓佣工連申請都不能提出的管制。
帝理邁說,佣工們現在能提出申請,但是仍得滿足《基本法》所定下的條件,而這也絕非易事。
意見分歧
香港社會早在開審前就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激烈的討論,正反雙方的意見呈現著嚴重分歧。

反對居留權者認為這是危害香港市民權益,甚或認為是「政棍」操控搞局。
一些民眾認為讓外佣取得居留權將嚴重加重香港社會福利負擔,但是也有人認為這是基本人權問題,並認為反對外佣享有居留權者是在鼓吹種族歧視。
星期五裁決後,除外佣工會外,屬泛民主派的職工盟也宣佈歡迎此裁決,但民主黨和親北京的工聯會都表明反對外佣取得居留權。
親北京陣營和外佣雇主組織普遍呼籲港府考慮向中國全國人大提出解釋《基本法》條文的要求,希望能取得透過釋法來阻止外籍家佣獲得居留權。
但是李少光表明,港府暫時無意提出釋法要求。
他指出,目前香港有11.7萬名外籍佣工在香港連續居住達七年或以上。根據高等法院的裁決,他們都能申請香港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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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基本法明文【任何人】在香港【居留滿七年】後,便可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但根據入境條例,對【合資格申請】永久居留的外佣卻有【附加條件】限制。香港【入境處】擁有最後的【審批權】,要符合這些為外佣【特設】的條例【絕非易事】。加上符合資格和條件的外佣【未必全數】視香港作為安身立命之地,因此,港人實【無必要】無限大去擴充【自私岐視】的心態。當下應促港府【重新檢視】現行入境條例中對外佣可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附加條件】是否有效把關,放手讓入境處把守最後防線,才是【正道】。莾圖【釋法】,只會進一步踐踏香港的司法制度。把後果【誇大炒作】,只會突顯醜陋的人性與政治圖謀。際此多事之秋,港人焉能不明辨【是非本末】?孟光, Hong Kong
香港把老鼠請進米缸,這次麻煩大了!此後,應廢除從殖民地時期沿襲下來的引進菲佣的辦法,改為從內地引進經過培訓的佣工,並應限定工作期限為6年以內。這叫「肥水不流別人田」,而且內地人工資會低很多,對港人也是有利的。auck li, Auckland New Zealand
個人看法,若港府堅持立場,此案最終無法避免人大釋法。未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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