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肢体冲突之游客和导游香港出庭

香港維港夜景(12/07/2009)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很多內地居民選擇在春節到香港旅遊觀光

涉發生肢體衝突而被拘捕的兩名內地遊客和一名香港導遊星期一(2月7日)被法庭判「自簽擔保守行為」。

「自簽擔保守行為」是香港自英國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懲罰方式,又稱「簽守行為」或「守行為」。

被作出這一處罰的被告人需要簽字保證自己在法庭指定的時間內不會再觸犯法律,否則會受到嚴厲處罰。

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星期一裁決三人均以1000元港幣簽保並守行為12個月。

有關時間發生在星期六,據同團遊客稱,女導遊因團內遊客不肯購物而惡語相向,引發肢體衝突。

香港政府承諾將對有關事件進行調查和加強對旅遊業界的監管。

香港此前曾數次發生導遊因內地遊客拒絕購物而發生爭執的事件,此次春節黃金周前香港旅遊業也承諾將會整肅旅遊業者隊伍,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