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加强贪腐罪行量刑监督

戴手銬的雙手
圖像加註文字,量刑過寬難以讓民眾相信當局有決心打擊貪腐行為

針對中國貪腐罪行量刑過輕問題,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檢察系統內部加強監督。

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從明年開始,貪腐等職務犯罪的一審判決要由兩級檢察院同步進行審查。

目前中國僅要求提出起訴的檢察院對判決進行審查。

而從明年元旦開始,在一審判決作出後,公訴方的上級檢察院也將介入對法院判決的審查。

最高檢官員表示,對於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或是檢察院與法院、甚至兩級檢察院之間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案件,檢察部門可組織公訴和偵查人員共同討論。

最高檢稱,新的審查制度標誌著職務犯罪形勢審判法律監督「由軟變硬」,將更好地維護司法公正。

最高檢統計發現,2005年至2009年被判有罪的職務犯罪被告人中有69.7%得到免刑或緩刑判決。

而在同一時期,中國各級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一審判決做出抗訴的比例卻僅佔判決總數的2.68%。

雖然歷年來中國不乏貪官被處以極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例,但中國媒體和民眾輿論長期以來一直批評司法部門對貪官仍然過於寬宥。

最高檢公訴廳官員表示,有效化解民眾對貪腐量刑的不滿是檢察機構「緊迫而突出的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