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改革鉴定机制、畅通司法途径当务之急

- Author, 柏文学
- Role, 中国网友
昨日记者获悉,11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已联合另外30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提交紧急提案。委员们建议,应出台对医院暴力零容忍的相关法规或制度。凌锋身边工作人员介绍,全国政协已答复称,将联系相关交办部门尽快处理。(11月6日新京报)
委员们建议“有适当的节目呼吁全社会理解,医学不是万能的”。这非常正确,十分必要。因为很多人认为,既然花了那么钱,病就应当治好;或者无法接受“人去财空”的残酷现实,从而设法进行“医闹”,以求赔偿,“挽回”经济损失。因此也产生了协助“医闹”的“职业”。
同时,更多的人对疾病机理的多样性、人体科学的复杂性、医学科学的局限性,丝毫无知。
但是,简单“呼吁全社会理解”注定难以达到目的,更需要医生们通过媒体、讲座、与病患者的沟通交流中,解剖分析自己亲历的典型案例,需要医学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有高度热情和强烈责任感,向社会大众不厌其烦、由浅入深地宣讲生理学、病理学、医学方面的常识。
委员们建议有关部门,出台对医院暴力零容忍的相关法规或制度;设立医疗公共场所纠纷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对不客观的新闻报道依法问责;加快医改步伐;修改执业医师法;制定《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等,这些都很重要。
但是仅仅有这些,注定不足以解决医患矛盾、化解医患纠纷,更需要建立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从而更需要改革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制度;畅通解决医患纠纷最后手段的司法途径。医患纠纷发生后,医生和患者都需要有说理的地方。这就需要利益无关、医患双方都能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解决。
需要建立严谨公正的医疗事故鉴定机制。需要确立医疗鉴定机构的准入制、退出制和独立性,建立医疗鉴定机构的专家库,确定医患当事方对医疗鉴定机构的随机选择机制,建立医疗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的法律责任和终身负责制;需要畅通医患纠纷令人信服的司法解决途径,法庭应当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后保障;需要将“医闹”行为纳入社会治安乃至刑事范畴处理,需要对医护人员人身伤害事件的零容忍,需要对职业协助“医闹”者严惩不贷。
当然这些还不够,尚需要国家加大对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责任承担和投入保障,需要国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医疗单位彻底切断利益关系,需要让医生从创收指标中解脱出来,需要给医疗单位应有的自主权(包括药品招标采购),需要放开各路资本准入医疗投资领域等等,但是改革鉴定机制、畅通司法途径属于当务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