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整治旅游乱象,从肃清执法队伍开始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昨天,中央电视台等主要媒体曝光了云南香格里拉、丽江等地导游、执法人员威胁游客和野蛮执法的行为。对此,全国假日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全国假日办强烈谴责欺骗诱导消费、威胁胁迫游客和野蛮粗暴执法的行为。特别是在10月1日《旅游法》实施之后,对这样的恶劣行为,必须要依法予以严惩。(10月7日《东方早报》)
导游的粗暴行径已是让人心寒与气愤,更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执法人员更似与之沆瀣一气。对投诉游客的“滚蛋”呵斥,以及“我说拘留你就拘留你”的威胁咆哮,相比那不良导游的专横跋扈,无疑更显得霸气侧漏,有过之而无不及。
凭此相似的丑陋外像,我们当然不能片面的认定两者之间必有见不得光的勾当和猫腻,我们当然也不能就此认为一些导游和旅行社之所以为所欲为是因为一些执法者的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但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当执法者处理问题时不能不偏不倚,有法不依,甚至为利益代言,知法犯法。对有问题的导游及旅行社不积极查处,反而数落来投诉游客的不是,说什么只要交钱就万事大吉,见到有游客现场录音更是勃然大怒,怒斥“滚蛋”,甚至咆哮威胁“我就拘留你”,使公职人员和党和政府的形象碎了一地尚且是题外话,由此可以预见的是:在此,游客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公平正义是不存的,而对于无良导游及旅行社的妄作胡为,无疑是种变相的纵容和默许,必会让其更加的肆无忌惮。
从此角度上说,执法者的执法犯法无疑比无良导游和旅行社的“恶”更令人后怕,更值得警惕。但诡谲的是,对于如此一个品质败坏的人,当地竟然不将之剔除出执法队伍,仅仅是“调离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如此“罚酒三杯,下不为例”的处罚,与变相保护何异?
当前而言,旅游市场乱象丛生,香格里拉旅游乱象可以说仅仅是乱象格局的冰山一角,强制消费、导游和游客之间发生冲突等种种丑闻,各地也都曾有上演,且至今层出不穷。对此,笔者以为,整治旅游乱象,不妨先从肃清执法队伍开始。微观层面,将素质欠佳者坚决踢出执法队伍;宏观而言,着眼于制度层面,加强对公权力的约束,让权力上的秩序和伦理先清爽起来,公权力在旅游市场秩序中才能够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治理和整顿功效。如若不然,自身都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与某一方成为“利益共同体”,又何谈规范和整顿?新《旅游法》又该如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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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這個對待人民就依法辦事,對待官家權貴就有法不依的國家,談整治旅遊亂像只會是雷聲大雨點小走過場式的姿態罷了。在這個壞制度、壞綱紀已經根深蒂固的大環境下、加上各方面的利益相互糾纏交結,各種形形式式的亂象(包括旅遊在內)要談肅清講嚴懲,止於言語、流於口號倒是可以的。<br><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