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整治旅遊亂像,從肅清執法隊伍開始

據國家旅遊局網站消息,昨天,中央電視台等主要媒體曝光了雲南香格里拉、麗江等地導遊、執法人員威脅遊客和野蠻執法的行為。對此,全國假日辦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全國假日辦強烈譴責欺騙誘導消費、威脅脅迫遊客和野蠻粗暴執法的行為。特別是在10月1日《旅遊法》實施之後,對這樣的惡劣行為,必須要依法予以嚴懲。(10月7日《東方早報》)
導遊的粗暴行徑已是讓人心寒與氣憤,更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執法人員更似與之沆瀣一氣。對投訴遊客的「滾蛋」呵斥,以及「我說拘留你就拘留你」的威脅咆哮,相比那不良導遊的專橫跋扈,無疑更顯得霸氣側漏,有過之而無不及。
憑此相似的醜陋外像,我們當然不能片面的認定兩者之間必有見不得光的勾當和貓膩,我們當然也不能就此認為一些導遊和旅行社之所以為所欲為是因為一些執法者的不作為甚至亂作為。
但有一點是確鑿無疑的,當執法者處理問題時不能不偏不倚,有法不依,甚至為利益代言,知法犯法。對有問題的導遊及旅行社不積極查處,反而數落來投訴遊客的不是,說什麼只要交錢就萬事大吉,見到有遊客現場錄音更是勃然大怒,怒斥「滾蛋」,甚至咆哮威脅「我就拘留你」,使公職人員和黨和政府的形像碎了一地尚且是題外話,由此可以預見的是:在此,遊客的權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公平正義是不存的,而對於無良導遊及旅行社的妄作胡為,無疑是種變相的縱容和默許,必會讓其更加的肆無忌憚。
從此角度上說,執法者的執法犯法無疑比無良導遊和旅行社的「惡」更令人後怕,更值得警惕。但詭譎的是,對於如此一個品質敗壞的人,當地竟然不將之剔除出執法隊伍,僅僅是「調離迪慶州旅遊執法支隊」。如此「罰酒三杯,下不為例」的處罰,與變相保護何異?
當前而言,旅遊市場亂像叢生,香格里拉旅遊亂像可以說僅僅是亂像格局的冰山一角,強制消費、導遊和遊客之間發生衝突等種種醜聞,各地也都曾有上演,且至今層出不窮。對此,筆者以為,整治旅遊亂像,不妨先從肅清執法隊伍開始。微觀層面,將素質欠佳者堅決踢出執法隊伍;宏觀而言,著眼於制度層面,加強對公權力的約束,讓權力上的秩序和倫理先清爽起來,公權力在旅遊市場秩序中才能夠發揮出自己應有的治理和整頓功效。如若不然,自身都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與某一方成為「利益共同體」,又何談規範和整頓?新《旅遊法》又該如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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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這個對待人民就依法辦事,對待官家權貴就有法不依的國家,談整治旅遊亂像只會是雷聲大雨點小走過場式的姿態罷了。在這個壞制度、壞綱紀已經根深蒂固的大環境下、加上各方面的利益相互糾纏交結,各種形形式式的亂像(包括旅遊在內)要談肅清講嚴懲,止於言語、流於口號倒是可以的。<br><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