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环保部为何老对空气质量超标“絮絮叨叨”?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3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结果显示,2013年上半年,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4.8%,超标天数比例为45.2%。(7月31日《中国新闻网》)
说实话,我国空气污染早已惊涛拍岸,国家环保部没少呐喊,各地治理也没少花钱;可是边治理边污染的现实,导致我国大面积空气质量每况愈下。早在年初环保部惊爆我国出现“雾霾连城”,连绿色之乡的南方城市也受到影响;之后环保部又爆料出我国“污染最严重的城市”,及至环保部爆出“74城空气质量超标天数近五成”,仍是环保部的“呐喊连续剧”。我国城市空气质量到底要严重污染到何种程度,环保部心里没有底,只能继续“呐喊”下去。
环保部老对各地空气质量超标“絮絮叨叨”并不是说自己“无能”,而是无权铲除各地的污染源。众知,环保部虽然有“达标排放一票否决权”,也有“约谈机制”;但各地官员的乌纱、前程、利益、命运都决定在权力手中。环保部是国家的“条条”,地方权力是国家的“块块”,“条条”与“块块”在体制上是“分列式”,这就决定地方官员不怕得罪国家环保部而“边污染边生产边捞钱”。环保部所谓的“约谈机制”和“一票否决权”,最后还得由权力定夺是否使用,权力一生气,环保部的问责车轮就搁浅。而身负空气质量治理重任的国家环保部,不絮絮叨叨“呐喊”,有什么办法呢?
我国城市污染主要来自低端产业、汽车尾气和垃圾处理系统滞后,还原优质空气必须卡主这三大污染源。首先,要革除低端产业就要立法关闭、并转,各地权力敢得罪国家环保部,但不敢得罪法律,这样就会进入全国高新技术绿色环保低碳生产时代,工农业生产废气等污染源就会陡水下降。其次,要立法加快清洁能源普及使用,多给清洁能源优待政策及财补;同时立法加大对高排放、高排气量企业、机动车的高收费管理,以提高成本击退高排放、高排气量。再者,要立法推进我国城乡垃圾处理系统建设,确保全国高效率、大规模消化垃圾,大幅减少垃圾污染,进而减少空气污染。
制度管不住,千万不能“毕竟东流去”;法律是治国治本机器,利用法律的强大推动力治理城市三大污染源时不我待。美国1955年出台《空气污染控制法》,1965年出台《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法》,1990年实施《洁净空气法》,三法治权治污,才击退了美国的“雾霾连城”,还原美国青山绿水空气新。我国也要像美国那样善于用法律推进治理“三污”,多给环保部扩权、监督职能,这样才能全国递进性治污,也就不会出现74城空气质量超标天数近五成的恶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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