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苹果公司起诉北京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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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局裁定苹果iPhone6和iPhone6 Plus外观设计侵犯中国佰利公司专利后,苹果公司和同案被诉的中复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的行政诉讼已经立案。
两公司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众多显著区别,同时也不具有涉案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要点”,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且专利权人在另案诉讼的专利无效复审行政诉讼中的主张有悖于本案的相关意见。
苹果公司、中复公司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同时要求宣告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北京知识产权局5月份裁定苹果公司的这两款手机外观设计侵犯了佰利“手机(100C)”外观设计专利,责令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这两款苹果手机。
根据5月10日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苹果公司的这两款手机与佰利公司的“手机(100C)”存在一系列差别,但都是普通消费者难以辨别的微小差异,所以认定二者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国法律,如果法院判决支持知识产权局的决定,那么涉案手机就不能在北京地区销售,其他地区不受直接影响。但佰利如果胜诉,则可能成为将来同类诉讼的先例被参照引用。
另外,目前此案在一审阶段,法院判决仍可被上诉。即使一审判决苹果和中复公司败诉,也并不等于iPhone6、iPhone6 Plus就立刻在京禁售。
中国是苹果电脑的第二大市场,仅次于美国。近来苹果在中国遭遇一系列挫折。
今年4月,中国当局以违反有关境外出版物的法规为由封闭了苹果的书籍和电影服务。上个月,苹果电脑向北京法庭请求“iPhone”图标为苹果手机专用被拒,一家知名度极低的工厂得以在它生产的包袋、手机套等产品上使用这个图标。
2013年,中国官方媒体批评苹果公司在华客户服务恶劣,保修服务欠缺,公司首席执行官库克亲自出面道歉。2012年,苹果公司向唯冠科技(深圳)支付6000万美元了结iPad在华商标使用权纠纷。
苹果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最近出现减速迹象,今年头三个月香港台湾除外的大中华地区营收跌26%,为125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