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谁能决定台湾该不该废除死刑?

人们到命案发生地点哀悼遇害的小女孩

图像来源,CNA

图像加注文字,小女孩遇害震惊社会,但是这时能够理性讨论死刑的存废吗?
    • Author, 威克
    • Role, BBC中文网记者

周一(28日)在台湾台北市的内湖区,光天化日之下发生了四岁女童被随机杀害的命案,社会上再次出现是否废除死刑的争论。

以国民党为主的支持执行死刑一派说,像凶手这样的人不能留在世间,手段“凶残”杀害幼童,应该修法为“唯一死刑”。

深入探讨

支持废除死刑的一派,其成员大多以社会民主党等团体为主,则认为死刑根本不能达到警惕的目的,以本案的凶嫌而言,就是对是否判处死刑毫不在乎。

两派都出现了所谓的膝盖反射式的反应,而相互的攻讦似乎也无助于探讨死刑这种极刑在法律上的意义。

从国民政府接收台湾以来,死刑对反对死刑的台湾民众而言就是统治者高压手段的终极表现。

国民党立法委员声言要修法,将恶意杀害幼童列为“唯一死刑”,也就是说如果恶意杀害幼童罪名成立,除了死刑之外,没有其他的处刑选项。

这就被支持废除死刑的一派形容是“极权思想”,以极刑手段为社会秩序,在民主化的台湾“不可取”。

但是台湾社会上支持死刑的比例,在历次民意调查中,都是超过了支持废除死刑的比例,以台湾总统马英九在2008年第一个任期内的首任法务部长王清峰为例,虽然明白宣誓要推动废除死刑,但是最后还是功败垂成。

对即将接任总统的蔡英文而言,虽然以前并未对是否支持废除死刑表态,但是在发生了这种震惊社会的命案之后,还是会受到指责或者被要求对此明白表态。

冤案的前例

死刑在台湾并不少见,但是冤案也时有发生,例如士兵江国庆因为强奸女童而被枪毙,但是后来证明是冤案,这个案件就成为支持废死一派的最常用的例证。

支持废死的一派也指出,在戒严时期,当局就时常以不同的罪名,将人处死,例如在蒋经国担任总统的时候,就曾经发生一名男子空手夺走一名女性会计从银行领出的大笔现金。

但是这名男子被路人追赶,男子沿途将现金散向空中,希望能够借此脱逃,但是未能如愿,随即被逮,当时当局担心治安败坏,没多久这名男子便依《动员戡乱时期治罪条例》与因为杀人罪判刑的其他几人一起枪毙,因为当时抢劫罪是“唯一死刑”。

蒋介石执政年代也不乏当权者亲自将刑期从徒刑改为判死的例子,因此支持废死的一派认为国民党根本无权在死刑上置喙。

不过类似女童被随机杀害还有先前将小学生割后杀害或者几年前台北市捷运列车随机杀人事件,在震撼社会之外,也加强了执行死刑的舆论力道,支持废死的一派也无力反击。

刑罚的目的

在命案发生不到一天之内与受害者家属说原谅凶嫌,可能大家都知道家属应该是不太可能接受,家属的愤怒与复仇心态,大概也能理解。

死刑之所以也被称为极刑,就在于死刑是所有刑罚中唯一“不可逆转”的刑罚,但是支持死刑的一派说对遇害者家属而言,可能就是需要这种 刑罚方能走出失去亲人的伤痛。

不过在这种气氛下,讨论是否废除死刑,似乎也不太可能理性、也不太可能深入。

例如,目前正反两派都没有指出,法律对判刑的意义是在改造、矫正还是“以眼还眼”、寻求正义的司法报复手段。

法庭制度的缺陷,例如法官心证、上诉困难、并非无罪推论需要被告自行无罪举证等等问题,故而时常判决“不符社会的期待”。

而台湾的假释也经常被法界人士形容为“过于浮滥”、“无期徒刑变成有期徒刑、十年变五年、五年变一年、一年变罚金”,这也是国民党和民进党都誓言要进行司法改革中重要的对象。

除了内部的问题之外,台湾也面临了来自国外的压力,例如国际特赦等人权组织,甚至欧盟对台湾执行死刑都曾经表达强烈的意见和批评。

外交处境困难的台湾,自然也不希望执行死刑会成为与欧盟往来的障碍,但是欧盟则是把是否执行死刑列为评估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重要指标。

无解的问题

在美国等许多国家,死刑的存废也多次在社会引起争议,即便如今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例如英国、法国、德国等欧盟成员,在发生了震惊社会的重大命案之后,也是会传出是否应该恢复死刑的声音。

但是也有像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李茂生的学者认为,他在脸书上发文说,不论是死刑还是无期徒刑,都不能解决问题。

他指出,问题是出在社会结构的改变,社会底层的边缘人就会找比自己更弱势的对象下手,例如幼童,所以当应该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不然未来这种随机杀害幼童的案子发生的频率会越来越高。

台湾向来自诩治安良好、民风善良,但是出现这种女童被无故杀害的案件,的确就像是脸上被打了一记耳光,民间的愤怒也在寻找出口。

遇害女童的母亲在案发后面对记者提问,说出她自己的想法称,因为随机杀人的凶手在行凶时都是没有理智的,“不是靠立法、做什么处置就能解决的”。

她的呼吁是“以家庭、教育为根本,让这样的人不会在后代子孙们的社会上出现。”

女童的母亲说的有没有道理?也许又是见仁见智,但是就目前来看,现行的法律似乎真的没有发挥吓阻的作用,有关部门好像也没有做到让民众生活在没有恐惧的环境之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讨论死刑的存废是否合适?也许结果就是只能听到争论,却也找不到结论。

(责编: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