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否认与三菱达成和解

日军开入河北保定(11/1937)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图像加注文字,1937年11月,日本军队进入中国保定城。

代表中国二战劳工向日本索赔的律师对BBC中文网表示,他们并未与日本三菱公司达成任何赔偿协议。

此前,三菱材料公司向遭强迫劳动的美国战俘公开道歉后,日本共同社引述消息人士称,三菱公司也准备与中国劳工代表签署和解协定。

“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团长、北京方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健周日(26日)对BBC中文网透露,截至目前中国劳工及相关组织没有收到过任何来自日本三菱材料公司的任何正式文件。

“我们获知的所有信息都来自媒体报道。这不是一种正常的做法。”康健表示。

旧事重提

日本共同社周四(23日)报道,日本三菱材料公司与二战时强制劳工中国受害者达成全面和解协议,同意做出赔偿和道歉。

报道说,三菱将向每名受害者支付1.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万元。支付对象共计3765人。三菱材料还将支付纪念碑建设费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02万元),用于调查失踪劳工的调查费2亿日元。

共同社还引述消息人士说,双方准备于近期在北京签署和解协议书。

冈本幸夫(左一)与木村光(左二)向詹姆士·墨菲(右二)道歉(19/7/2015)

图像来源,AP

图像加注文字,三菱材料公司稍早前在洛杉矶向曾被迫当苦工的美军战俘道歉。

三菱综合材料公司本月19日向美国原战俘劳工道歉后,中国专家学者就这家企业的道歉动机提出质疑,敦促其不要“选择性道歉”。此后不到一周,共同社刊发了这则进一步引发争议的报道。

截至目前,除了共同社的报道之外,三菱材料公司没有对此事发表任何官方声明,也没有接受媒体采访。 

据官方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24日晚发表声明表示,二战中国劳工联合会三菱分会及原告从未与日本三菱材料公司“决定达成全面和解协议”。

这份题为《二战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郑重声明》称,二战中国劳工联合会在北京居住的部分劳工幸存者及遗属<link type="page"><caption> 已于2014年2月</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a/2014/02/140226_china_japan" platform="highweb"/></link>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日本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并于2015年2月11日公开声明中止了与三菱公司的和解谈判。

BBC中文网记者注意到,从共同社的报道内容看,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向中国劳工支付赔偿金、支付纪念碑建设费以及支付调查费三项主要内容和2014年4月双方开始“和解谈判”时三菱方面提出的条件几乎完全一致,并无新意。

“如有忏悔之意,那三菱公司应该主动与受害方联系。内容没有新意,受害方也没有收到任何正式文件,所以目前根本谈不上重启谈判,就更谈不上达成协议。”康健律师对BBC中文网表示。

康健采访录音

争议“谢罪”

三菱综合材料公司是日本工业巨头三菱集团旗下核心企业之一。根据日本政府战后发布的报告,战争期间,三菱矿业在日本12处工矿点共奴役3765名强征中国劳工,其中约720人罹难。

对三菱在战后70周年这一节点再次放出对中国劳工进行赔偿和道歉消息的原因,康健认为单从公司角度讲,可能是出于经营考虑。

三菱在中国有很多分支机构,了结此事对三菱的市场开拓和改善国际形象有很大帮助。但在具体细节上,三菱目前和日本政府立场保持了一致。

康健认为,此前三菱草拟的“和解协议”中,通篇没有出现“赔偿”字样。这次三菱公司挑出了一部分“好听的词”作为发布内容,而不是完整版本。媒体对此的报道也有些夸张。

“包括三菱在内的35家日本企业战时都被明确划定为日本的‘军需企业’。他们由国家调配,直接服务于战争,和日本国家利益是一致的,对战争负有连带责任。所以道歉不是孤立的公司行为,必须考虑政治因素。”康健表示,律师团今年2月发表的“我们为什么要终止与三菱公司的和解谈判”中,对此已作出了详细说明。

军舰岛

图像来源,AFP

图像加注文字,军舰岛上三菱公司的矿场被认为是二战劳工的工作地。

《谢罪书》细节节选

  • 原文
  •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根据日本国政府内阁《关于向日本内地输入华人劳工的决议》,约39,000名中国劳工被强掳至日本。敝公司前身的三菱矿业株式会社及其承包公司(包括三菱矿业株式会社子公司的承包公司)接受其中一部分3,765名中国劳工到其作业场所,强迫其在恶劣的条件下劳动。其中,多达722名中国劳工身亡。这一问题至今尚未最终解决。
  •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敝公司坦诚地承认各位中国劳工人权被侵犯的历史事实,并表示深刻反省。各位中国劳工远离祖国及家人,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承受了巨大的磨难和痛苦,对此,敝公司承认作为当时的使用者的历史责任,向中国劳工及其遗属真诚的谢罪。并对身亡的各位中国劳工表示诚挚的哀悼。
  •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敝公司承认上述历史事实及历史责任,并且从为今后日中两国友好发展作出贡献的角度,向为最终整体解决本问题而设立的中国劳工及其遗属的基金支付款项。为了不重蹈覆辙,敝公司协助设立纪念碑,并承诺将这一事实世代相传。
  • 律师团修订意见
  • 第一段第一句应改为“三菱矿业株式会社及其承包公司曾积极推动日本政府内阁作出《关于向日本内地输入华人劳工的决议》”。
  • 第二段“敝公司承认作为当时雇主的历史责任”一句应改为“敝公司承认作为强掳华工决议的推动者、参与实施者和获利者,对中国劳工实施了重大人权侵害,应当承担责任”。
  • 第三段,应将支付赔偿的原因由“为中日两国友好发展作出贡献”,改为“为表示对劳工所遭受的重大损失真诚谢罪,支付赔偿金”。

资料来源:中国劳工索赔案律师团

(撰稿:川江 责编:叶靖斯)

如果您对这篇报道有任何意见或感想,欢迎使用下表给我们发来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