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证实福建维权人士吴淦已被刑拘

吴淦今年42岁,17岁曾在厦门一个边防站当兵,两年后复员转业,后在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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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加注文字,吴淦今年42岁,17岁曾在厦门一个边防站当兵,两年后复员转业,后在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任职。

中国官方新华社周三(27日)报道,网名为“超級低俗屠夫”的福建维权人士吴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及诽谤罪在周三被福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根据中国法律,刑事拘留期限一般最长为14天,但如果案情严重的话,也可以延长至37天,在此限期前,有关方面需决定正式逮捕还是无罪释放有关嫌疑人。

此前,吴淦在5月20日以“卖身筹款”的方式在江西高等人民法院门前举牌示威,抗议该院不允许在江西乐平4位村民被控杀人案中的代理律师阅卷的做法,并大骂江西高院院长,因此被行政拘留10天,并被拘押在江西南昌市拘留所。

央视报道

5月25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曾以《网民“超级低俗屠夫”吴淦被拘真相》为题,报道了吴淦被南昌警方行政拘留的消息。

但在央视有关报道播出后,吴淦所属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批评央视在有关报道中捏造吴淦自称为律师的说法。

有关声明还指央视报道完全悖离客观背景,信息来源刻意剪裁编织,事实叙述更是任意扭曲,报道丧失基本法治公平、新闻正义的精神。

不过,央视后来并没有就有关声明的指控作出任何回应。

邓玉娇事件

吴淦今年42岁,17岁曾在厦门一个边防站当兵,两年后复员转业,后在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任职。

从2009年邓玉娇事件起,吴淦开始在网络中活跃,并展开他的所谓“杀猪”活动,关注各种社会热点事件。

在日前黑龙江发生的庆安枪击案中,吴淦以民间身份就此案进行了一些调查,引发公众和媒体对此案的关注。

坚称依法行事

吴淦在5月20日被江西警方行政拘留后曾透过其律师发表声明表示,他在江西高院的抗议行动是依宪法对违法官员行使批评、监督权是行使公民正常的权利,并对南昌市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表示不服。声明还呼吁追究江西高院院长的责任。

但官方新华社的报道则指控吴淦“网上多次侮辱、诽谤他人”。

新华社的报道还称从公安机关得到证实,2008至2010年,吴淦曾因伪造证件、无证驾驶和扰乱公共秩序,先后3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撰稿:李文/责编: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