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就遣返李华波回中国发表声明

图像来源,XINHUA
新加坡媒体引述该国移民及关卡局发言人表示,新加坡官方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民资格,并在他刑期届满当天将其遣返回中国。
这也是新加坡官方首次就遣返李华波回中国的事件发表声明。新加坡与中国并没有签署引渡罪犯条约。
新加坡的亚洲新闻频道(Channel News Asia)还报道说,新加坡移民及关卡局的声明也透露,新加坡官方同时撤消了李华波家人的永久居民资格。
中纪委解释办案过程
中纪委10日在其网站上刊发题为《梦断狮城:“亿元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的文章,解释李华波是如何被遣返的。
该文指出,李案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直接督办,经手人员包括中国外交部、驻新大使、新总检察长和外交部长等两国公安与外交高层。中纪委说,追逃办也先后40次召开该案协调会。
文章透露,去年1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国际合作局一行三人来华协商李案,并告知中方,李曾向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冻中方通过司法协助渠道申请冻结的涉案财产。与此同时,包括新加坡在内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集体在北京会议期间签署了《北京反腐败宣言》。
中纪委解释称,“虽然中新两国尚未缔结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但同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的身份为中、新两国相互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依据。”
中纪委也证实,今年1月在公安部的协调下,新加坡方面取消了李华波的永久居留权。
已被押解江西

中新网周日(10日)引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报道,李华波已在周六(9日)遣返回国当晚就被押解回江西,江西检察机关将依法对他提起公诉。
此前,中纪委官方网站周六(9日)透露,在中国日前公布的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上位列第二位的江西省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已被新加坡官方遣返回国。
中纪委的报道称,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后来被新加坡当局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在新坐牢15个月
据新加坡英文《海峡时报》在2013年4月1日的报道,当时51岁的李华波被控接受了超过18万新加坡元偷窃资金的罪名成立,判处入狱15个月有期徒刑。
主审法官在做出判决时指出,检控官对李华波提出的起诉证据确凿无疑,而且指李华波的罪行是“事先策划好的”。
而新加坡检察官也表示,有关款项就是其在中国侵吞公款款项的一部分,并指他“玷污”了新加坡作为金融中心的形象。
今年4月,中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李华波排列第二位,其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256/2-2011。
(撰稿:李文/欧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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