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主委因张显耀获不起诉辞职下台

张显耀抵达台北地检署(25/8/2014)

图像来源,EPA

图像加注文字,台北地检署认为所搜集的证据不够证明张显耀有罪。(资料照片)
    • Author, 林楠森
    • Role, BBC中文网台湾特约记者

在台湾检方对被指控对北京泄密的前陆委会副主委张显耀以犯罪嫌疑不足理由不予起诉后,对张提出指控的陆委会主委王郁琦宣布辞职下台。

王郁琦说他无法认同检方不起诉的决定,他并说检方认定此一涉及国安案件未达违法程度,变成一种“不起诉的泄密”,他对此一结果感到失望与无奈。

马英九则通过总统府发言人说,其支持王郁琦的看法,而他对张显耀获不起诉一事没有进一步评论。

张显耀被任命他的马英九政府指控对北京泄密一事曾引起渲然大波,在真相不明且张显耀与马英九政府各说各话互相指控下,检方在作出不起诉处份时间也披露其对案情的调查。

案情

检方说张显耀从2012年6月至2014年2月期间,通过同案被告的张女或陈姓与李姓友人以简讯、电话或电邮,将台湾政府参与两岸会议、出访中国大陆相关讯息、陆配申请身份证年限降低等,使中国相关单位知悉。

检方并指出张显耀还将两岸会议报告、谈话重点或赴中国大陆参加会议连系过程等应秘密事项,以手稿或口头泄露给陈姓或李姓友人,两人将其缮打为书面材料并储存为电子文件后再取回收执。

这样的行为虽然没有被检方起诉,但王郁琦在其宣布辞职的记者会上说,检方的不起诉理由显示张显耀的确在与北京谈判前泄露谈判内容,将机密材料通过一名台商转交北京。

王郁琦说张显耀并通过台湾一家企业所供养的民间助理,处理涉及国安的政府机密信息。

他说检方的相关证据显示了张显耀曾有不当泄密行为,其所作所为也许回避了法律责任,但身为一个政务官,尤其位居两岸事务这么重要位置,已逾越了应有的本分。

不起诉理由

对于张显耀等人的行为,虽然王郁琦与马英九称其泄密,但检方在处份书中则说明其不起诉的理由。

检方说本案部份被告已被通讯监察多年,政府相关单位对被告等人与大陆人士之互动模式,以及被告等人相关通话内容、所传递讯息均知之甚稔“却始终未有依法究办行止,足认被告张显耀等人应无危及国家利益及安全甚明”。

不起诉处份书中并说,王郁琦在作证时称本案系因台商对其提醒张显耀与大陆官员走得很近,未来可能出事,但检方说“不能凭此听闻,即据以推论被告张显耀等人确有所指之犯行”。

检方并说到在其向陆委会调阅相关文件及会议资料,并讯问陆委会相关处长后,又与通讯监察内容比对,而决定不起诉张显耀的原因。

这些原因包括“通讯监察内容所陈述事实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难以探究是否属应秘密事项”,“或语意不明,未能与具体事件作联结,或所述事实并无具体文件存在,无以断定是否属机密事项”。

马英九政府自去年引爆显耀一案后台湾民间对于此案一直有着各种猜测与批判,来自太阳花运动参与者的批判说,本案是马英九政府亲中并将两岸事务黑箱而形成的后果。

(责编:叶靖斯)

如果您对这篇报道有任何意见或感想,欢迎使用下表给我们发来您的意见:

网友反馈

在台灣,對附共、媚共、投共的人,不論其身分背景與地位高低,一旦觸犯涉及國家安全法例的,若【從寬】以待,或若視而【不見】,只會助長【賣台求榮】的歪風,如此,則台灣【危矣】!

孟光, Hong Kong

張顯耀通過第三方傳遞機要信息給大陸,這個行為本身就是諜報人員為規避風險採用的專業手段。沒有查出來,只能說明調查工作不徹底,甚至有外力影響調查的可能。

未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