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贪贿案部分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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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100多天的法庭审讯之后,香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以及新鸿基地产高层贪贿案宣布裁决;许仕仁借公职作不当行为罪成等5项罪名成立。
香港高等法院在12月19日下午急召案件5名被告回到法庭,并在2点45分开始宣读诸被告8项控罪判决结果。陪审团经过45小时商议,以8对1裁定许仕仁数项借公职作不当行为罪名成立。
许仕仁还与其余几名被告——新鸿基地产(简称“新地”)高层郭炳江、陈巨源、关雄生以及郭炳联——一起,被控告串谋借公职作不当行为罪,陪审团最终裁定许仕仁、郭炳江、陈巨源、关雄生四人罪名成立,郭炳联罪名不成立。
董事会联席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联是唯一一名没有罪名成立的被告;其余四名被告全部即时还押候判。
新地于19日下午2点45分宣告停牌,入罪的董事局联席主席郭炳江目前尚未宣布是否会辞职。
案件在今年5月开审;法庭定与下周一(12月22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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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在2000年至2003年任职积金局行政总监期间,无披露或申报、免租入住新地的礼顿山相连单位、接受新地两笔合共240万港元的无抵押贷款,并与新地洽谈顾问合约。
此外,他在政务司长任期内,无披露或申报从新地旗下公司批出300万港元无抵押贷款,并获每年延期还款。其余被告也在这段时期内协助向许仕仁提供共850万港元,换取许氏任内优待新地集团。
许仕仁还被控在2007至2009年任职行会成员时,无披露或申报,收取其余被告共1118.2万港元,罪名成立。
许氏的第四项控罪——与郭炳联提供虚假数据,制造虚假发票,则被陪审团以7对2裁定罪名不成立。
在许仕仁等人被控告的多项控罪中,陪审团均未得到一致裁定的结果。许仕仁的第五、六、八项控罪,陪审团均是以7对2的票数裁定罪成。
他是香港历史上被押上囚车的最高级别官员。
(编译:列尔 责编:萧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