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立场文件驳斥菲律宾南海仲裁案

南沙群岛中业岛(菲律宾称派格阿萨岛;越南称铁峙岛)上的一名菲律宾守军(6/2014)

图像来源,AFP

图像加注文字,中国与南海多国纷纷宣称对南海全部或部分岛屿享有主权。

中国外交部发表立场文件,质疑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对中国与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的纠纷没有司法管辖权,重申中国不接受、不参与有关仲裁的立场。

菲律宾于2013年1月就南海争议向常设仲裁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定于今年12月15 日为中国提交其辩诉状的日期。

外交部星期天(12月7日)发表的这份立场文件说,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仲裁庭无权审理。

菲律宾外交部官员稍早前重申,有关仲裁旨在阻止中国入侵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EEZ)。

菲律宾一家法院两周前判处九名中国渔民<link type="page"><caption> 偷猎罪有罪</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world/2014/11/141124_philippines_chinese_fishermen" platform="highweb"/></link>,每人罚款400万披索(9.9万美元;60.7万元人民币)。马尼拉的发言人称,这起案件凸显了海牙仲裁的必要性。

菲律宾外交部部长助理傅查理(Charles Jose)11月28日说,偷猎案正好说明厘清中菲两国合法EEZ至关重要,马尼拉希望能透过诉诸联合国仲裁达致这个目标。

菲律宾和中国都是联合国海洋公约法的签署国,不过中国对该公约有排除性声明,即排除领土主权,岛礁争议不适用于联合国海洋公约。

常设仲裁法院今年6月表示已接获中国不接受仲裁的照会,但同时说:“仲裁庭铭记《公约》赋予它确定其自己的程序的义务,并同时‘保证争端每一方有陈述意见和提出其主张的充分机会’。”

抵制仲裁

中国近日接连就南海等海洋争端表态,称要透过对话来解决分歧。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1月底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说,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link type="page"><caption> 北京星期天的这份立场文件</caption><url href="http://www.fmprc.gov.cn/mfa_chn/zyxw_602251/t1217143.shtml" platform="highweb"/></link>则批评马尼拉当局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且不顾中国的一再反对,执意推进仲裁程序。

文件称,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构成中菲两国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中国已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于2006年作出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文件说,南海问题涉及多个国家,需要各方的耐心和政治智慧才能实现最终解决。有关各方应当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谈判妥善解决南海问题。在有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之前,各方应当开展对话,寻求合作,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不断增信释疑,为问题的最终解决创造条件。

官方新华社在发布这份立场文件时,还配发了对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的采访。

徐宏对新华社说:“菲律宾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执意推进仲裁程序。一些人士不明真相,对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表示疑惑。还有人别有用心,片面或歪曲解读有关国际法规则,藉此指责或影射中国不遵守国际法,妄称中国为国际规则的‘挑战者’。”

“根据国际法,选择何种方式解决争端是各当事国的主权权利。国际仲裁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必须遵循‘国家同意’原则,以当事各国的同意为基础。在一个双边争议中,如果一方不接受、不参与仲裁,另一方不得强行提起仲裁。”

徐宏强调,北京发表这份立场文件与是否遵照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的要求递交辩诉状无关,“不意味着中国接受或参与菲律宾提起的仲裁”。

他说:“中国政府发表立场文件,针对仲裁案管辖权问题阐述法律观点和理据,从法律上反驳了菲律宾的无理主张,也彰显了中国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的形象。我相信,任何真正秉持法治精神的机构和人士都会尊重和理解中国政府的立场。”

(撰稿/责编:叶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