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帕劳洗钱案”查无证据结案

陈水扁

图像来源,CNA

台湾调查高层贪污腐败的特侦组以查无实证,将前总统陈水扁被指在帕劳洗钱的案件结案。

台湾的《壹周刊》2009年报道称,前总统陈水扁利用2006年9月访问帕劳(台湾称帛琉)的机会,洗钱4千万美元。

该报道称,陈水扁以搭乘的总统专机载运现金,抵达帕劳之后,存入当地银行再分批汇往美国。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发出的新闻稿说,陈水扁任内于2005年和2006年之间两度访问帕劳,但是“依当时节目暨工作手册,并未列有驻馆同仁陪同其至各地观看、洽商买卖房屋、土地或其他贵重财物,帛国侨界迄未就拟查事项”。

新闻稿并说,特侦组向帕劳当局提出要求协助,经调查陈水扁及其家人均未有在该国境内银行开户之纪录,亦无报道所指陈水扁所开设的机构。

而台湾驻帕劳大使馆调查的回报则说,帕劳银行在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也就是陈水扁访问均没有单笔汇款或者多笔汇款总额达到4000万美元的纪录。

台湾TVBS新闻也曾经报道,帕劳总统说陈水扁携带了一笔数目不详的现金,但是后来并未提出实际证据。

帕劳本地的金融情报中心也没有陈水扁涉嫌洗钱的纪录或者报告,特侦组因此决定以查无实际证据为由结案。

陈水扁先正因为其他贪污腐败罪名服刑当中。

(撰稿: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