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万富姐”吴英获减刑至无期徒刑

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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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加注文字,浙江省高院裁定吴英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

浙江东阳“80后亿万富姐”吴英死缓减刑案11日上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浙江省高院裁定吴英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

据中新网报导,吴英死缓两年期满后,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浙江省高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吴英缓刑减刑案,吴英到庭出席诉讼。据了解,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和妹妹列席旁听。

在庭上,合议庭依法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听取了各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查明吴英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经教育能认罪悔罪,服从管教,无违规扣分;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能学习,自觉参加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因此浙江高院裁定将吴英的死缓改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法人代表,因集资诈骗罪于2012年5月21日被浙江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一度被称为“80后亿万女富豪”,她在2006年建立的本色集团,业务涵盖酒店、地产等多个领域,更登上2006年福布斯女富豪榜第六位。

2007年3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后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

2012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的案件,引起地方政府处理民间非法集资问题。今年3月,中国第一个地方性金融法规出台,《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首次将民间借贷纳入了政府监管范畴。

《条例》将《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变成了备案标准,要求借贷双方,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的,向30个人以上特定对象借款的,要强制将合同副本报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备案。

(撰稿:陈志芬 责编:萧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