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港警可以煽动罪抓捕占中搞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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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亲北京报章《大公报》称,香港“占领中环”争取普选运动发起人只要公布行动细节,警方即可以“煽动罪”逮捕运动发起人,而据“可靠消息”称,香港警方已做好抓捕准备。
《大公报》星期三(7月9日)的报道还批评“占中”发起人“怂恿”年轻人犯法,但却让自己的子女置身事外,并称各发起人与“推手”的配偶子女“回避、拒绝采访”或借词“搪塞”。
“占中”发起人,香港大学法律学者戴耀廷同日接受网络电台采访时赞同有关法律观点,并称被捕是意料之中。
与“占中”运动有合作关系的网络媒体主场新闻批评,亲北京报章将针对“占中”运动的“狙击行动”扩展至发起人及相关人士的家人,是“打压占中手段升级”。
另一方面,《信报财经新闻》星期三报道,除了核心成员外,一些“占中”运动的志愿者及其身边人也遭滋扰,其中包括一些志愿者在中国内地的亲属与生意伙伴已被中国官方人员约谈。
《信报》报道称有关消息已获得“占中”发起人戴耀廷和陈健民证实,一些志愿者更因此退出,但为数不多。
戴耀庭在接受香港《苹果日报》网站与网络电台D100联播的时评节目采访时说,他们不希望任何志愿者受到不必要压力,他们随时可以退出,“不需内疚”。
戴耀庭还说,在7月1日深夜至7月2日早晨的学界“占中预演”行动中,警方其实也可以按照同样的法律来抓捕“教唆他人参与”者,但按照目前的警力,到全面“占中”时,警方只会逮捕主要发起人。
“喪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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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星期三在头版引述了香港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杨艾文、执业大律师陆伟雄,以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香港经济民生联盟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的言论。
该报引述三人的观点称,“占中”发起人已扬言这是行动,参加者要有被逮捕的心理准备,警方也已表明不会批准有关集会进行,因此“占中”将必然违反《公安条例》中有关非法集会的条文。
三位法律界人士指出,只要“占中”运动公布更具体的行动细节,并呼吁市民参与,便足以构成“教唆犯罪”或“煽动罪”。
而在内页刊登的另一篇占三分之二版面的报道则追访了“占中”发起人朱耀明、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总监钟庭耀和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的亲属或疑似亲属。
钟庭耀主管的港大民研承办了“占中”运动的民间全民投票,而何俊仁则参与了学界“占中预演”,是被捕的511人之一。
其中,报道称“占中‘推手’”钟庭耀从未公开有否结婚,但《大公报》记者追查出他与一名“妇人及少女”同住,记者追访时称呼对方“钟太太”,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在此之前,《大公报》于5月份刊登全版报道指控钟庭耀涉嫌疯狂驾驶,且手法与特工反跟踪驾驶方法相似。主场新闻等民主派阵营媒体质疑,此举是要将他与“间谍”扯上关系。
报道叙述了这些亲属的年龄、学历与职业等背景。《大公报》在报道中解释了追访的理由。
报道说:“多次表明‘占中’是违法行为的戴耀廷怂恿人家的子女参与,却不让自己的子女参加,即时惹来许多家长的反感,指摘他丧心病狂,大骂他‘推别人的子女去犯法,自己的子女却置身事外’。”
“就此,本报因应近日反对派就‘占中’议题愈来愈嚣张之际,访问多名‘占中’搞手及其子女,是否支持其子女参与‘占中’。”
“他们不是回避、拒绝采访,就是以征询太太意见来搪塞,行径令人侧目。”
(撰稿:叶靖斯 责编: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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