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弹”信息致飞机备降 中国称将重判

北京首都机场升降中的飞机(5/9/2013)
图像加注文字,中国最高法称今年以来涉及航空运输的恐怖信息的案件有80多起。

中国最高法院针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件发布司法解释订明定罪与量刑标准,其中,谎称飞机有炸弹导致备降将被重判。

最高法院星期天(9月29日)表示,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而导致航班备降或返航等六种情况,视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将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发言人孙军工在发布会上说,今年5月中旬接连发生的六起飞机“诈弹”案造成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22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延迟起飞,给民航企业和广大乘客造成了重大损失。

对于在网络上发微博、微信等跟朋友开玩笑的行为,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说,虚假恐怖信息不管是个人直接传播,还是编造后因没有保密而致使信息被传播,都要面对刑责。

孙军工表示,根据这份司法解释,“虚假恐怖信息”的定义为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

司法解释还规定,发布或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一人以上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等五种情况,将被视为“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泄私愤”

今年7月下旬,山东访民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引爆自制炸弹,导致其本人和一名民警受伤。

随后,北京摇滚歌手吴虹飞在微博上发表了“想炸建委”的留言,被北京警方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刑事拘留。根据中国《刑法》,干犯此罪最高可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

中国中央电视台其后在其官方微博发起民调,80%受访者认为吴虹飞的言论不构成犯罪。警方最终改处吴虹飞10天行政拘留、罚款500元人民币,将其释放。

孙军工星期天评论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说:“这些犯罪活动,有的为勒索钱财目的,向商场、酒店等企事业单位散布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有的出于无聊、好奇或者为了‘出风头’,还有的则是基于发泄私愤、报复社会等动机,散布‘发生地震’、‘飞机上有炸弹’等虚假恐怖信息,引起不同程度的社会恐慌。”

不过吕广伦进一步解释说:“对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只有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的,才能以犯罪论处。”

“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但是他的行为没有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就不能够以犯罪论处,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撰稿:叶靖斯 责编: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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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飞机有炸弹会被重判,既然如此,不举报好了,以免消息来源不确或者情况有变,徒令自已面对重判重罚,何必冒此一险?试问若是一个得民心的政府,若是一个受人民敬重的政府,人民又怎会用谎报炸弹来跟你对着干?<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