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跨性别”婚姻事主:我的家没被拆散

吴伊婷和吴芷仪
图像加注文字,吴伊婷(左)和吴芷仪(右)两人认为任何人都应该有结婚的权利。

争取到台湾内政部不因“跨性别”而取消婚姻登记的吴伊婷向BBC中文网解释了此案的过程。

吴伊婷表示,原来生理上都是男性的她们两人都是在结婚前接受变性手术成为了女性,但是她自己在结婚前就申请更改性别。

配偶吴芷仪则是在去年10月结婚之后才提出申请变更性别,这时他们户籍所在地的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便发出通知,将她们的婚姻登记取消。

当时万华户政事务所所用的理由是《民法》规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结合关系”。

两人不服提出诉愿,台湾的内政部在8月7日召集专家学者以及法务官员举行专案会议,会中决定不予撤除。

吴伊婷说,内政部的决定对她而言就是“家没有被拆散”,她表示,这是自己的权益,一定要站出来争取。

对于“跨性别”的定义,吴伊婷则解释说,变性是“跨性别”最狭义的解释,因为在英文的Transgender 当中包含的范围很广。

至于“两人原本就是男性、后来又变性为女性,然后相处在一起,同性恋不就好了?”这个问题,吴伊婷说,性别认同和性倾向是两回事。

吴伊婷说,她的性别认同是女性,而喜欢的对象倒是和性别没多少关系,她比较在意的是 个人的特质。

台湾的LGBT权利团体(男女同性恋、双性恋以及跨性别,简称同双跨)计划在9月7日到总统府前面的凯达格兰大道上,以办喜筵的方式示威,要求政府正视他们的配偶权。

吴伊婷和吴芷仪
图像加注文字,吴伊婷和吴芷仪在内政部外示威,同性恋团体配合声援。

吴伊婷介绍说,这是因为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以及跨性别等群体,他们虽然相爱,但是法律上却不是家人,所以在紧急的情况时却不能让最亲近的人为自己作决定。

此外台湾虽然现在社会风气已经比以前开放,但是吴伊婷也承认社会上还是很难接受“同双跨”,而同性恋或双性恋还“比较好隐藏”,“跨性别”的群体就她来看是几乎隐藏不了的。

而对“同双跨”的不了解,所以观念比较保守的人会对他们误解,尤其“跨性别”群体被“污名化”,所以“跨性别”群体在社会上承受了更多的压力。

吴伊婷和吴芷仪两人已经有数年没有和家人联络了,原因就是“跨性别”群体的她们不见容于家人,吴伊婷说,可能家人都不知道她和吴芷仪结婚。

但是,吴伊婷乐观的认为,只要有普及的公民教育和性别教育, 她相信就算社会上有些人不能接受,但是这些人也应该会保持中立,而不是继续反对。

(撰稿:威克 责编: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