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鞍钢“人民社会优越论”引发争议

中国工人
图像加注文字,胡鞍钢的文章说,实现“中国梦”的最大推动力是13亿人民共建共享的人民社会。

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7月19日在头版发表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的文章,论证人民社会比公民社会具有优越性。

文章见报后招致网民诸多评议和嘲讽,认为“人民社会”论与近期先后出现的“宪政属资论”、“新国父论”等言论一脉相承,顺应并服务于当前政治需要。

《人民社会为何优于公民社会》开篇即称“人民社会是中国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与西方公民社会相比,人民社会更具优越些。”

文章说,人民社会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社会,其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其建设方法是不断改善民生,社会治理方法是坚持走群众路线;

相对于注重私利的“市民”而言,“人民”注重公利和公益但并不排斥私利私益。

谁是人民?

网民质疑最多的是谁是人民?谁是人民的敌人?

研究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学者,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指出,“人民社会”是个政治概念,而“公民社会”是政治学的一个核心概念。

“人民”这个词有包含了敌我对立的涵义,而这与现代社会不符。

熟悉文革历史者记得,不少在文革中不堪迫害折磨而自尽者通常被官方称为“自绝于人民”。

网民StarKnight 写道,“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差不多等于剔除了异己分子的公民。“人民社会”的风险在于,任何人都可能被“站到人民的对立面”去。

署名“刘耘博士”的网民说,公民是法律概念,任何人只要未被法院最终判定有罪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 种权利,因此它和民主政治是紧密相连的;人民是政治概念,你是否属于“人民”由权力决定。说你是你就是,说你不是你就不是。

还有人指出人民和公民的区别不光是理论概念上的差别,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网民赵晓说:这世上无人可以自称人民,但人人都是公民。以人民取代公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剥夺每个人的公民权,如此不仅抢西瓜、抢民企、抢尸体天经地义,而且可以一代代一直抢下去,而你,休想反抗!

何为西方公民社会?

王名教授指出,把“西方公民社会”作为“中国人民社会”的比照物,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甚至难以给出严肃的定义。

公民社会是马克斯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马克思主义又是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如果在关于社会形态和制度的讨论中“西方”是作为中国的对立面出现,那么,公民社会应该姓“资”还是姓“社”?

署名“统计人王思彤”的网民指出,胡文“只提了人民社会的特征,却没有提公民社会的特征,更没有对这两种社会的特征及优缺点逐一进行详细比较,怎么就得出了人民社会优于公民社会这一结论呢?”

王名说,公民社会用最朴素的话来说就是公民组成的社会,是一种社会状态,内涵包括平等、自由、开放。

比如,一个读书社可以称作公民社会,一个社区也可以称为公民社会;可以说美国的公民社会较发达,但不能把美国称为公民社会。

因此,如果像胡鞍钢文中所说的人民社会包括了中国13亿公民,那么这个人民社会就应该由大量公民社会组成,而不应该把它放在公民社会的对立面。

在这样的界定下,中国共产党在公民社会组成的人民社会里的地位和角色可以讨论。

不过,也有网民指出,人民当家作主的结果中国人都心中有数,而所谓公利,难免沦为“官利”。

近期中国不少维权人士相继被拘押,包括推动中国公民运动发展的律师许志永被捕,有观察员认为体现了中国现行体制与公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加剧。

公民运动本质上来说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衡,而一党独大的政权并不愿接受这种状态。

(撰稿:郱书 责编: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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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他,富可敌国,银行是他的,土地是他的,国有企业都是他的;他,实力强大,解放军是他的,警察是他的,就连城管也是他 的;他,权倾朝野,法院是他的,政府是他的,几千万公仆全是他的;领导嚷著为他服务,货币都要以他命名;据说,他就在我们身边,你见过他吗?他的名字叫人 民。” - web says

<strong> Australia</strong><br/>

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剖析胡鞍钢为中共一党独裁专制统治之下的“臣民社会”粉饰为“人民社会”的含义:

1.人民的定义。人民这个词的最有权威的定义来自毛泽东:“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朋友,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可见“人民”在中共的政治中是一个被高度政治化了的词语,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2.其使用的广泛性与欺骗性。“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人民银行”,。。。等等。这位惯于为体制舔菊的教授大概又闻到了当今圣上的向左转的气味,便急忙拼凑了“人民社会”这个虚拟的东西来与宪政共存一体的“公民社会”相对立,也算是当下反宪政中交了个差吧!

<strong>八千里, Sydney Australia</strong><br/>

呵呵~~一切都是"胡"...说... 人民社会优越能如公民社会般监督政府?人民社会优越那位在北京公众场合上自杀炸弹者是被谁逼到如斯田地? 人民社会优越为何有七不讲?到底什么是人民社会? <strong>岛国路人甲, 台湾,中华民国</strong><br/>

胡鞍钢,这是你的真心话吗?你的形象可在我的心目中一下子滑到底了!如果这是你的真心话,那也只说明,你是同中国极少数人的利益是一致的,或者说,是站在极少数人的立场上说话的。

<strong>jianye01, 澳大利亚悉尼</strong><br/>

胡说:人民社会比公民社会具优越性。胡不说:什么是人民社会,什么是公民社会。胡说:人民社会比公民社会具优越性。胡不说:人民社会与公民社会的区别是什么。胡说:人民社会比公民社会具优越性。胡不说:优越性在哪里。

<strong>郑严峡, 奥克兰</strong><br/>

问题的症结是:何谓公?何谓私?二三千年来的中国思想对此早有答案,即只顾一身一家,便是私:使人人能顾其一身一家之私计,即是公;亦即公为群私之总和。更须知:先有人而后有国。不许人人各私其私,而必须以党国利益为“公”。这就是胡鞍钢的宗旨。曾成杰处死,刘志军不杀,就是共党心目中的“公”。

<strong>严寿澂, 新加坡</strong><br/>

这位教授和王绍光一样也是把民主仅仅看作是一种政治制度,其实民主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然后才出现政治制度的形式。关键在于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才能持续性地有效提高人们的认知能力,而进化的历史就是人类认知能力不断提高的历史。这些教授们的根本错误就在于他们在一些简单的基本概念上完全处于迷茫或不屑一顾,究竟是先有生活方式还是先有政治制度?应该是由政治制度来规定生活方式还是由生活方式产生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号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遗憾的是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石始终是一知半解。

<strong>overthere </strong><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