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佣工会批评终审法院的判决显示香港排外。
香港终审法院裁定外籍家佣不能取得居留权,并拒绝港府提请北京解释《基本法》的要求。
终审法院星期一(3月25日)颁发判决书说,香港的外籍家佣在极具限制性的条件下在香港居留工作,远离传统上承认,申请居留权所需符合的通常居住条件。
而对于港府提出的释法要求,判决书指出由于法院并未参考港府希望解释的1999年释法内容,因此不接纳此要求。
香港律政司此前希望透过外佣居港权案要求终审法院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澄清1999年解释《基本法》的决议,以图一并解决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国内地双非儿童问题。
港府在宣判后表示要先研究判决书再发表回应,代表外佣提出诉讼的律师帝理迈(Mark Daly)说对裁决感到失望,但对法院不提请北京释法感到高兴。
帝理迈在法院外对媒体记者们说,两名原诉人当中,一人表示接受判决,另一人批评裁决不公平。他将与原诉人研究判决书,继续争取证明外籍家佣并非香港的二等公民。
代表菲律宾籍家佣的工会菲律宾人联合会秘书长埃曼则说这是伤感的一天,批评香港社会排斥外籍家佣。
争议激烈

终审法院认为无需要求中国全国人大解释《基本法》。
这起司法复核案件于2011年开审,原诉人认为香港现行法律阻止外佣平等享受居留满七年后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政策违反香港《基本法》,要求法院定夺。
同年9月,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有关法律违宪,香港特区政府上诉。高院上诉法庭去年3月裁定港府胜诉,原诉人继而上诉至终审法院。
香港社会早在开审前就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正反双方的意见呈现着严重分歧。
一些民众认为让外佣取得居留权将严重加重香港社会福利负担,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是基本人权问题,并认为反对外佣享有居留权者是在鼓吹种族歧视。
反对居留权者认为这是危害香港市民权益,甚或认为是政棍操控搞局。
港府在2011年时指出,香港有11.7万名外籍佣工在香港连续居住达七年或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