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外籍佣工团体认为这是捍卫基本人权的判决。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现行法律对外籍家庭佣工不能取得居留权的限制违反《基本法》后,特区政府宣布上诉。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星期五(9月30日)说,港府还将暂停处理外籍佣工的居留权申请,但暂时不会改变现行输入外籍家佣的制度。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林文翰当天裁决说,香港《入境条例》对外籍佣工申请居留权的限制并不符合《基本法》第24条的规定,并且是凌驾《基本法》的行为。
根据《基本法》,任何人在香港居留满七年后,便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提出司法复核的菲律宾籍佣工,其代表律师帝理邁(Mark Daly)对BBC说,这次判决的意义,在于去除让佣工连申请都不能提出的管制。
帝理邁说,佣工们现在能提出申请,但是仍得满足《基本法》所定下的条件,而这也绝非易事。
意见分歧
香港社会早在开审前就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正反双方的意见呈现着严重分歧。

反对居留权者认为这是危害香港市民权益,甚或认为是政棍操控搞局。
一些民众认为让外佣取得居留权将严重加重香港社会福利负担,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是基本人权问题,并认为反对外佣享有居留权者是在鼓吹种族歧视。
星期五裁决后,除外佣工会外,属泛民主派的职工盟也宣布欢迎此裁决,但民主党和亲北京的工联会都表明反对外佣取得居留权。
亲北京阵营和外佣雇主组织普遍呼吁港府考虑向中国全国人大提出解释《基本法》条文的要求,希望能取得透过释法来阻止外籍家佣获得居留权。
但是李少光表明,港府暂时无意提出释法要求。
他指出,目前香港有11.7万名外籍佣工在香港连续居住达七年或以上。根据高等法院的裁决,他们都能申请香港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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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基本法明文【任何人】在香港【居留满七年】后,便可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但根据入境条例,对【合资格申请】永久居留的外佣却有【附加条件】限制。香港【入境处】拥有最后的【审批权】,要符合这些为外佣【特设】的条例【绝非易事】。加上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外佣【未必全数】视香港作为安身立命之地,因此,港人实【无必要】无限大去扩充【自私岐视】的心态。当下应促港府【重新检视】现行入境条例中对外佣可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附加条件】是否有效把关,放手让入境处把守最后防线,才是【正道】。莾图【释法】,只会进一步践踏香港的司法制度。把后果【夸大炒作】,只会突显丑陋的人性与政治图谋。际此多事之秋,港人焉能不明辨【是非本末】?孟光, Hong Kong
香港把老鼠请进米缸,这次麻烦大了!此后,应废除从殖民地时期沿袭下来的引进菲佣的办法,改为从内地引进经过培训的佣工,并应限定工作期限为6年以内。这叫肥水不流别人田,而且内地人工资会低很多,对港人也是有利的。auck li, Auckland New Zealand
个人看法,若港府坚持立场,此案最终无法避免人大释法。未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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