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上訴法院:黑猩猩湯米「沒有人權」

圖像來源,AP
美國一家法院裁決,黑猩猩不能與人一樣享有同等的人權,其主人亦沒必要將它從被圈養的籠子中釋放。
紐約州一家上訴法院說,被關在籠子裏的黑猩猩湯米(Tommy)不能被視為一位「法人」,因為它「不能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要求給動物「法人地位」的這起上訴案是由動物權益組織「非人類權利工程」(The Nonhuman Rights Project)推出的動物保護行動之一。
「非人類權利工程」組織主張,黑猩猩擁有很強的認知能力,在基因上與人類近似,應該獲得包括身體自由在內的基本權利。
針對紐約州上訴法院的裁決,這個動物權益組織表示將提出上訴。
紐約州上訴法院法官在裁決中說,按目前的法律理解,個人既能享有權利亦要承擔法律責任。
裁決說,無須質疑,與人類不同的是,黑猩猩不能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能承擔社會責任,亦不能對自身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法院還指出,把動物視為人類沒有先例,亦沒有法律基礎。
去年,「非人類權利工程」組織代表紐約州的4隻黑猩猩在該州3家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被圈養在私人籠子內或實驗室的黑猩猩擁有法人地位,並釋放這些黑猩猩。其中包括一名叫「湯米」(Tommy)的黑猩猩。
今年10月,「非人類權利工程」組織曾要求給予上訴案中的黑猩猩「法人」地位,並要求給予被圈養的黑猩猩自由。
這個動物權益組織的發起人、動物維權律師懷斯(Steven Wise)要求把湯米和其他被圈養的黑猩猩轉移到佛羅里達州的動物庇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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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周四表示,將就上訴法院裁決,向紐約高院提出上訴。
美聯社說,湯米的主人帕特裏(Patrick Lavery)表示,對裁決結果感到滿意。
帕特裏覺得,湯米過得很愉快。它被關在籠子裏,能看有線電視,還有一台立體聲音響為它播放音樂。
湯米據信已有40多歲。10年前被人送給現在的主人帕特裏。
(編寫/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