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防空識別區

防空識別區(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ADIZ)指的是某一國以空防需要為由,單方面劃定的某一空域,以利軍方迅速定位、監視、管制進入該空域的飛行器。
設立防空識別區的法律基礎尚不確定,存在爭議。國際社會也不存在有關「防空識別區」的國際公約。是否建立「防空識別區」、如何劃定「防空識別區」完全根據各個國家自己確定,屬於國家自由裁量權範圍內的事項。
防空識別區與領空主權不是一個概念,也不同于飛航情報區。
一國對飛行器的定位、監視和管制,是在飛行器進入該國防空識別區之後。該國可以採取某種方式,如起飛戰鬥機監視飛行器,但直到飛行器進入該國領空前,無權對飛行器採取迫降、擊落等措施,否則將是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
飛航情報區(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FIR)是由國際民航組織(ICAO)所劃定,區分各國家在該區的航管及航空情報服務的責任區。
飛航情報區的範圍除了該國的領空外,通常還包括了臨近的公海。與防空識別區不同的是,飛航情報區主要是以航管及飛航情報服務為主。
歷史
防空識別區由美國首先設立。1950年代末,美國認為來自蘇聯的戰略轟炸機對北美大陸構成威脅,與加拿大一起創立了由5個區域組成的防空識別區。最初防空識別區主要針對來自蘇聯方向的飛機。
經過多年發展,目前的北美防空識別區是一片環繞北美大陸大部分(也就是美國和加拿大兩國)的空域,由美國和加拿大兩國的航空管制部門和軍方在北美防空司令部的支持下共同管理,在這個空域內對大陸或者海洋上空的民用飛機進行預先識別、定位和控制。通常,任何未被授權在這些區域上空飛行的航空器都可以被識別為威脅。
隨著電子手段和洲際導彈的發展起以及蘇聯解體,北美防空識別區的地位顯著降低,但美國遭「9·11」恐怖襲擊後,防空識別區在近十年再次獲得了重視。
現狀
在美加首創防空識別區的概念後,澳大利亞、英國、挪威、韓國、印度等20多個國家也相繼設立了本國的防空識別區。
防空識別區目前引起的關注和爭議,主要是由於日本和中國先後劃定的防空識別區域都涵蓋了存在領土主權爭議的釣魚島(日本稱尖閣列島)。
日本的防空識別區(日本稱防空識別圈)主要包括北、中、西、西南四個區塊,基本上覆蓋了日本單方面劃定的專屬經濟區。
2013年5月,日本宣佈把防空識別圈向中國方向擴張 ,範圍推至距離中國大陸130km。
2013年11月23日,中國宣佈在東海設立防空識別區,覆蓋大部份東海海域,要求在區域內航行的航空器得向中國通報飛行計劃。
中國聲稱,對不配合識別或拒不服從指令的航空器,中國「將採取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
(撰稿:白墨 責編: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