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审讯兵库县普通火车脱轨案

圖像來源,AFP
- Author, 童倩
- Role, BBC中文網日本特約記者
日本兵庫縣神戶地方裁判所周五(7月29日)在審判西日本鐵道公司(JR西日本)2005年福知山線尼崎市路段一列普通火車脫軌事故案件中,檢察機關指JR西日本前社長山崎正夫對業務過失導致死傷的責任重大,要求三年監禁。
2005年4月25日早上9點19分,JR西日本福知山線滿載上班、上學的乘客火車在尼崎市路段一個轉彎角上,因速度太快和剎車不及,前部兩個車廂脫軌、撞入路面一棟公寓樓房。
包括司機在內107人死亡、562人受傷,成為日本鐵道公司史上罕見的重大事故記錄。
事故發生後,雖然死裏逃生的許多乘客廣泛指出事前車速極快,但也存在路軌上有石頭、有人按緊急剎車系統等等流言。
JR西日本用了25天調查事故,從車輛設備、軌道質量、司機訓練和作息體制等等方面著手,55天後該路段恢復運行。
事故原因的最終報告在2007年6月由兵庫縣警及航空、鐵道事故調查委員會正式發表。而JR西日本因這一事故共有董事長和社長為首的29人遭到退任和辭職等處分。
賠償糾紛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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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事故由於存在公寓樓房居民受害和乘客傷亡兩部分,賠償糾紛也存在兩部分。JR西日本最終決定向居民收購公寓、拆除公寓現場建事故慰靈碑。
而受傷乘客和一些死亡乘客遺屬拒絕JR西日本按一般交通傷亡事故的基凖賠償。
日本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凖根據死者年齡和是否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等約為1100萬日元(14萬美元)至2000萬日元(26萬美元)之間。
一些事故遺屬認為這是一起社會責任事故,不應按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近40名主張「賠償額應由遺屬決定」的遺屬到去年為止還在與JR西日本談判。
司法審判程序
而檢察機關司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序也在進行。
周五在初級裁判所的審判中,檢察機關承認事故直接原因在已死亡的司機,但山崎對這宗奪走許多生命的事故有間接責任。
不過一名遺屬出庭說,作為一個旁聽者,山崎有罪的證據不足,主張無罪,引起法庭內外關切。
該案預定9月底結審、年內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