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延遲退休」,豈能重體力勞動者先行?

人保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所謂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有三方面內容,第一是有一個預告期,提前幾年告知社會;第二要分步驟,可能會考慮從現在規定的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第三,要「邁小步」,用較長的一段時間逐步完成平滑過渡。(12月11日《北京晨報》)
毫無疑問,胡曉義副部長的「三步論」,符合三中全會「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精神。但是,其「從現在規定的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的「設想」,有待商榷。
根據現行規定,退休年齡一般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也就是說,按照胡副部長的「設想」,延遲退休將從因病或非因工致殘者和從事重體力勞動者「下手」。顯然,這樣的制度設計,事與願違。
據人民網11月1日報道,近期本網聯合專業第三方調研機構——清研諮詢、優數諮詢所做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近七成受訪者反對延遲退休。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在分析這一現象時指出,「大部分人反對延遲退休,主要是因為勞動強度大、時間長。」由此可見,絕大多數勞動者,尤其是因病或因非工致殘和重體力勞動者,並不支持延遲退休,更不會同意延遲退休從自己開始。所以說,「考慮」延遲退休對象,必須要慎之又慎。
當前我國的養老金製度,本身就存在很大不公,這也是絕大多數勞動者反對延遲退休的重要原因。可以想像,延遲退休拿重體力勞動者開刀,勢必會產生新的不公,必然會形成新的改革阻力,其結果將無法預料。
因此,「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首先,要解決現有養老制度中的缺陷,特別是公務人員與普通公眾在養老金繳納與養老待遇上的差距問題;其次,要保證廣大勞動者,尤其是重體力勞動者不因延遲退休而使「到手的」利益受損;第三,要防止目前領取高養老金者,也就是延遲退休政策的研究制定者,從延遲退休中謀取更大的私利。
所以說,唯有通過更加公平的制度設計,向老百姓顯示深化改革的決心,才能贏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這樣的延遲退休政策,才地最合理和最公平的。
顯然,重體力勞動者不該是目前延遲退休的「先行者」,更不該成為延遲退休政策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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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政策的推動,貴乎明確清晰與一致性,否則只會產生混亂,製造不公,徒增煩添亂。延遲退休,為什麼體力勞動者要先行?非體力勞動者為什麼不能先行?又為什麼不可以同步進行?假如延遲退休這個政策有工種之分有階級之別,無疑製造社會的不公,泡製階級的矛盾。【聲稱】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的中共,豈不是睜大眼睛說著騙人的大話?
<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