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五一遊行自行取消,申請人稱「不由自主但不能講」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 Author, 李澄欣
- Role, BBC中文記者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訪港為「遊行」定性後,香港再有團體撤銷相關申請。早前以個人名義申請五一遊行的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4月26日傳出被當局帶走,他其後宣佈取消遊行。
此前不久,原擬在五一前夕舉辦遊行的親北京團體「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也撤回了遊行申請。
與黃迺元一起申請遊行的杜振豪26日中午在社交媒體發文指,黃迺元恢復自由,未有被捕,「但情緒崩潰,顯然承受了巨大壓力」,又指他已簽紙取消遊行申請,但詳情限於《港區國安法》第63條無法透露。63條是指配合辦理國安案件的組織及個人須保密。
帖文表示,「由於過往經歷,能夠想象期間發生了什麼事」,相信黃已盡一切努力捍衛集會遊行權利,希望公眾給他時間休息,又強調這次挫折不會打擊他們爭取工人權益的鬥志,「無論如何,謹此向社會大眾致歉」。
當天稍早,黃傳出「在住所休息時無故失去蹤影」,親友懷疑他是遭當局要求協助調查甚或拘捕,一度聯絡律師跟進。
「不由自主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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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振豪接受BBC中文訪問時表示,黃迺元的家人早上7點還看到他在家中,7點半回到家突然發現他不在,「正常不會是這樣,無緣無故不見了」。
到了11時半,杜振豪接到黃迺元來電,說已經簽紙取消遊行申請。「他情緒波動,從語調可以猜想過程很不愉快,很受屈,取消申請是不由自主的決定,但又不能講。我問他簽紙取消是用什麼理由,他說沒有理由。」
杜振豪說,在目前政治壓力下,早有心理凖備遊行辦不成,但一直以為會是警方直接反對申請,沒想過是用這種方式要他們自行取消。「這是我們意料之外的,可能對政府來講,反對我們遊行沒面子,所以就要你自己取消,以顯示責任不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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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續指,《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大量公民團體和工會解散,工人聲音已減弱不少,儘管官員強調有其他渠道表達訴求,如寫信給政府或透過議員發聲,「但迴響一定不及遊行那麼直接和有效」。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被傳媒追問早上是否有國安人員接觸黃迺元時,並沒有回應,他重申《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均規定港人有遊行集會自由,認為應向活動組織者查詢取消原因。
黃迺元和杜振豪在臉書成立的「香港五一遊行2023(申請中)」活動專頁,傍晚已改名為「香港五一勞動節」,最新帖文指5月1日「我們不會前往遊行路線的地方,也不會呼籲任何人前往」,又表明專頁會繼續發放勞工權益資訊,「希望未來有一天,可以在此正式宣傳香港五一遊行」。
夏寶龍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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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訪問香港,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致辭時稱「遊行不是表達利益訴求的唯一方式」,指遊行「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和操縱,甚至民生利益訴求被歪曲成為政治問題,進而誘發社會對抗」。
兩天後,親北京的勞工團體「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主席林振升宣佈撤回五一遊行申請,稱擔心被人「騎劫」,並強調與夏寶龍言論無關。
香港特首李家超其後公開認同夏寶龍說法,指公眾活動組織者須考慮會否影響他人,若擔心被騎劫而取消遊行「是負責任做法」。
過去一個多月,香港警方時隔近三年後重新批准遊行申請,但加入多項新規則和「國安條款」,包括要求參加者配戴掛頸編號卡牌及圍起封鎖線等,被指剝奪集會自由。
香港《基本法》第27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