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被日本扣捕 台日對島、礁定義有異

台灣行政院長張善政

圖像來源,CNA

圖像加註文字,台灣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沖之鳥」只有9平方公尺,三個「榻榻米」大,所以在國際法上只是礁,而不是島

一艘台灣屏東琉球籍漁船周一(4月25日)日本公務船攔截扣查,引起台灣方面的抗議。台灣外交部周二下午(4月26日)約五時指,日本已把全船人員都釋放了,並將會返回台灣。

根據中央社報道,日本將會把漁船的全部人員送至硫磺島,再開船回台。

台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被扣押。台灣行政院長張善政周二對傳媒指,位於太平洋的「沖之鳥」是礁,所以沒有200浬的經濟海域。漁船在公海運作,是故日方沒有權力扣押船隻。

張善政又指,「沖之鳥」只有9平方公尺,三個「榻榻米」大,所以在國際法上只是礁,而不是島。

他說,日本作為堂堂大國,怎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根據報道,「東聖吉16號」是一艘79噸的漁船,船上有十名船員。船長是台灣人,另有一名中國船員,其餘八人皆是印尼船員。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接受《自由時報》訪問時,表示「沖之鳥」礁是漁船的主要作業地區。日本近年用水泥將礁擴張變成島。

中央社報道,「東聖吉16號」船長周二上午已匯款至中華民國駐日代表處,繳交新台幣約170萬元(約5.26萬美元)的保證金。

另外,外交部發言人王佩玲周二表示,沖之鳥周邊海域確實存有爭議,但中華民國政府無法接受日本扣押漁船,並向日本提出嚴正交涉。

王佩玲續說,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還未就沖之鳥的法律地位作出具體結論之前,日方應尊重各國於爭議海域漁捕權利。

王佩玲亦補充,外交部曾請漁業署提醒台灣漁船,盡量避免前往具爭議性的海域。

總統府周一亦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討論應對策略。馬英九表示,日本沖之鳥礁能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適於人居且有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定義,因此享有200海里的專屬經濟海域,在國際間存有爭議。

馬英九指,此事應依據國際法協商,或尋求國際相關組織協助和平解決。

BBC中文網駐日本的特約記者童倩說,日本方面對事件消息不多,周一深夜只有《產經新聞》報道,引用的是台灣的消息。

周二台灣抗議後,日本的報道變得較多,但來源也是台灣報道,未見評論,而且日本傳媒也沒有報道日方有沒有放人。

(編譯:蔡曉穎 責編:歐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