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登報向十九名蒙冤者道歉

圖像來源,AFP
中國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周二在報紙刊登廣告,向19名蒙冤者道歉,據報這是中國首例。
安徽高院在《亳州晚報》刊登廣告,向「亳州興邦公司集資詐騙案」19名原判有罪的被告人道歉,廣告用意「為他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早前高院已按《國家賠償法》,向19名被告人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廣告當中列明19人的名字。
「亳州興邦公司集資詐騙案」曾哄動一時。1998年,吳尚澧、石峰等人設立興邦公司,經營螞蟻、土元養殖等業務。根據新華網2011年的報道,興邦公司其後拓展仙人掌業務,但隱瞞真實效益,以高利潤投資為名,引誘集資,詐騙投資者。
其後,亳州興邦公司繼續集資,在亳州、上海等地購建20多家公司。2008年前後,再以海南房地產項目誘騙集資。2002下半年至2008年底,在未經金融部門批准,興邦公司共向公眾集資約36億元。
2010年1月,亳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吳尚澧等被告人犯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隱匿會計憑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翌年3月,吳尚澧被判死刑,其餘被判死緩、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刑罰。
被告不服上訴,上訴至安徽高院。吳尚澧的死刑判決維持原判,但高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院撤銷一、二審判決。
根據澎湃新聞報道,檢察機關在重審期間,2014年10月30日,撤銷對邱超、範國強等19人的起訴。19人其後申請賠償。
2014年11月,亳州中院判處吳尚澧等人十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數額的罰金。
(撰稿:蔡曉穎 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