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安槍擊案:律師稱不接受檢方調查結果

圖像來源,LIU SHUQING
中國官方新華社就慶安槍擊案發表調查報道,稱有關司法鑒定指此前作為證據證明警察開槍合法的視頻「未發現作假」,並引述專家一致認為民警用槍「依規合法」;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表示有關調查程序「不合法」,因此不能接受。
新華社網站星期天(5月24日)凌晨發表調查報道指,關於黑龍江慶安火車站警察李樂斌開槍擊斃45歲男子徐純合的案件,檢方調查組公布調查結果,認定「民警李樂斌是依法執行公務,在處置此事件中使用槍支依規合法」。
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之一謝燕益向BBC中文網表示,負責此次調查的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與涉事的公安機關屬同一主體,因此調查程序不合法。
「在這個案子裏面,他們擔當的角色——作為調查的主體是不適當的,違法的,」謝燕益在電話中告訴BBC中文網。
他認為有關調查的實施主體以及調查程序均有「徇私枉法」之嫌——當局啟動調查的性質、過程和參與者都沒有向律師和利益相關方透露,而他們一直向有關方面要求獲取相關的監控視頻及其他證據,並請求與調查負責人面談,有關方面雖表示配合,但都沒有實質性回應。
新華社報道指負責此次調查的哈爾濱鐵路運輸檢察院自2012年起從鐵路企業分離,「移交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實行屬地管理」,因此在調查中屬於「獨立的第三方」。
BBC中文網無法獨立證實任何一方對法律程序的說法,不過此前檢察院公布的調查結果指李樂斌開槍屬正當履行職務,與此前警方的說法一致。
「未發現作假」
中國官方中央電視台在5月14日曾播放經過剪輯的慶安槍擊案現場監控視頻片段,公眾質疑有關片段未反映事件全部真相,且有人認為視頻有被後期加工過的嫌疑——當時的視頻兩組鏡頭顯示民警臂章佩帶的位置不一樣,一個在左,一個在右,且可能進行過抽幀和時序顛倒處理;有輿論要求有關方面公開完整視頻。
新華社5月24日發表的報道引述司法鑒定中心指,送檢的原始視頻未發現剪輯處理痕跡,而原始視頻中的左右反轉則是攝像機對「鏡像」的不當設置造成。
「送檢的媒體剪輯視頻與原始視頻中對應部分內容一致,檢驗未見抽幀和時序顛倒處理痕跡,」報道引述鑒定結果說,「送檢的媒體剪輯視頻中的放大畫面內容來源於原始視頻,且內容一致。」
謝燕益表示,將對央視提出起訴。
他告訴BBC中文說,有關調查方一直沒有應律師要求提供有關視頻取證,但媒體卻得到了相關的視頻素材並經過剪輯後播放。他指這是調查機關與媒體配合對事件進行「輿論定性」,
此外,新華社報道還引述多名徐純合同村居民指,徐純合不是此前媒體報道所稱的上訪民眾。
「好處費」
較早前一名聲稱新華社記者在報道事件時收受賄賂的網民則被指造謠受到刑拘。
22日,新華社曾報道,5月13日在社交媒體新浪微博上稱新華社記者在此事件報道中收受「好處費」的柴姓網民在合肥被捕,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該網民曾在微博上發貼稱:「有良知未泯的工作人員願意實名舉報:慶安槍殺訪民案有某華社兩名黑心記者收受有關部門好處費3.8萬元,爾後顛倒黑白進行歪曲報道,美化行兇者李樂斌。」
按照中國相關法律,被認定是誹謗的言論被轉發超過500次,發佈者即可被刑拘。
(編寫:列爾 責編:葉靖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