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復興空難:台灣民航局駁斥塔台疏失指控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 Author, 嚴思祺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針對有媒體報道塔台未警示能見度驟降,民航局澄清,天氣驟變,降落判斷權在機長。
復興航空GE222班機7月23日由台灣高雄小港機場飛往澎湖馬公機場,機上載有旅客和機組員共58人,卻在降落時失事墜毀,造成48人罹難,10人受傷,另有地面居民5人受傷。
《中國時報》指出,塔台管制員未警示能見度驟降,是造成空難的致命疏失。
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李萬里周一(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復興空難失事原因目前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會)調查中,媒體自行比對飛安會日前公布的座艙語音通話紀錄器通話抄件作出判斷,非常不妥,而且報道中的時間序和事實有落差。
李萬里表示,依國際民航公約及中華民國航管相關規定,管制員適時提供最新天氣資料做參考,但天氣驟變時,是否適合降落,因各機型及駕駛受的訓練不同,由駕駛自行判斷。
李萬里說,當天是颱風過後警報解除,塔台接受到風速、風向和能見度等各項天氣資訊,轉錄後會透過自動終端資料廣播服務播送給駕駛參考,但飛機是否降落完全由駕駛決定。有駕駛選擇降落,有人重飛,也有人最後決定不降落。
李萬里強調,失事原因目前仍在調查中,民航局沒有權責可以對外說明失事原因。
根據民航局資料,7月23日意外發生當天,塔台在19時接獲的天氣資料能見度為1600公尺,19時3分頒發GE222落地許可,飛機約在19時6分墜毀。

圖像來源,BBC World Service
資料顯示,塔台於19時10分接獲新的天氣資料訊息,能見度降為800公尺,提供了一次天氣特報;不過,復興班機已失事。
李萬里指出,根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實施非精確進場,進場的決定高度是330公尺,如果駕駛能夠目視跑道就降落,否則就應重飛。
根據飛安會已公布的GE222事故調查進度報告,機師19時5分改採手動駕駛凖備降落時,飛機高度僅233公尺,已低於330公尺的重飛決定高度下限,班機兩次申請重飛,但高度都只有70公尺及50公尺。
並且,根據航跡圖,復興班機重飛前就已偏航,終致撞上樹叢和民宅,最後墜毀。
飛安會日前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指出,復興空難最終調查報告預定明年10月公布
(責編:葉靖斯)
<bold>如果您對這篇報道有任何意見或感想,歡迎電郵至<link type="page"><caption> [email protected]</caption><url href="mailto:[email protected]" platform="highweb"/></link>。</bold>
您也可以使用下表給我們發來您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