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薄案判決「彰顯法治」

中共前政治局委員、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因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等控罪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後,中國官方媒體齊聲稱讚,認為薄案判決是「依法反腐的一大勝利」。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題目是「堅持法治反腐,建設廉潔政治」。
文章說:「綜觀整個薄熙來案,從立案偵查、審查起訴、提起公訴到開庭審理,再到法院宣判,整個過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凖繩,彰顯了法治精神和司法正義,表明了我們黨和國家依法懲治腐敗的堅決態度和堅定決心。」
文章還說:「對薄熙來的堅決依法懲處充分表明,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嚴懲。實踐證明,反腐敗越堅決,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就越能發揮震懾力。」
《法制日報》為薄案一審判決結果發表專稿稱,薄熙來案再次凸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專稿稱,在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沒有法外特權,沒有「刑不上大夫」。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其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國法,都將無一例外地受到法律的懲處。
扣緊法律 並無「劇本」
《環球時報》發表名為「一審判薄無期徒刑彰顯法律的剛性」的社論。稱薄案「自始至終扣緊法律,它不是一部提前寫好的『劇本』」。
社論說,曾有人「根據經驗」預言薄熙來將會被判有期徒刑十幾年。這些「經驗」的依據是薄熙來之前的「地位」等非法律元素。就像他們認為薄案庭審的信息公布會非常有限一樣。
社論還分析外界對薄案審理的反應說,「在薄案東窗事發的早期,民間的各種觀點中有兩種比較搶眼,一種過度想像、渲染薄的貪腐罪行,認為足以判他中國刑法的最高刑罰。另一種則自認為薄『無罪』,他的各種貪腐證據根本『拿不上台面』,『經不起推敲』。」
「曾經有人認為,薄熙來這種身份的人是『扳不倒』的,或者認為一旦『扳倒』他,就可以『想怎麼判就怎麼判』,現在我們了解了這些想法與真實情況的距離有多遠。」
社論最後說,依法反腐是剛性的,薄熙來案的審理過程和最終判決有效提高了法律在中國社會中的威信。
《新京報》社論的題目是,「薄案判決:罪責越大,代價必然越大」。
社論說,薄案庭審是一場專業的辯論對決,尊重事實和法律。檢察機關事前做了大量取證,證據有90卷之多,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詢問證人同步錄音錄像和被告人供述、辯解、親筆供詞等。儘管薄熙來以「不知情」、「記不清」等說法否定了多數指控,但在「不以口供定罪」的時代,顯然無法推翻諸多事實證據。
社論還說,無論是誰,官職再「大」,終究「大」不過法律。只要濫用權力、觸犯法律,都不可能永遠逍遙法外;罪刑法定,其犯下的罪責越大,所將付出的代價,也必然要大。
庭審網上公開要制度化
《南方都市報》除了轉載《人民日報》和《環球時報》的社論以外,還刊登了《成都商報》評論員李迎春的專稿:推廣庭審網上直播需要形成剛性制度。
文章稱:「最近一段時期以來,包括薄熙來案在內的一些輿論關注的大案要案的庭審在微博平台圖文直播,讓公眾在法庭之外也能迅速了解案件審理細節,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但與此形成對照的是,一些大要案網上公開的同時,像楊達才、冀中星等極受關注的案件並沒有如人所願地在網上公開庭審過程。」
「此次薄熙來案通過網絡公開的方式,的確贏得了不少人的讚許。像這麼重大、敏感的案件都能網上直播,還有什麼案子不能如此呢?」
文章最後說,要實現庭審網上公開,需要不打折扣的剛性制度。庭審網上公開的制度必須嚴格,具有普適性。比如涉及多高官級、多大金額,還有引起輿論普遍關注的案件必須公開,只有細化到可操作的程度,庭審網上公開才不會曇花一現。
(綜編:尚清 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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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如此粗疏審結,竟可以說成是「彰顯法治」,真個是說起眼睛也不霎一下。薄案實是一起不折不扣,以司法為工具,盡顯粗暴的「權力彰顯」。
<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