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幕僚林奮強免遭檢控仍辭職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圖像加註文字,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網絡圖)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周四(8月1日)宣佈辭職,並已獲得特首梁振英接納。

此前,香港廉政公署發表聲明表示,已經完成了對林奮強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提供非法利益投訴的調查,而特區政府律政司已決定不會提出檢控。

不檢控原因

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解釋說,決定不檢控林奮強是因為林去年6月「提出」出售其投資的住宅物業時,行政會議還沒有開始討論有關打擊樓市措施,而當行政會議去年10月26日獲悉特區政府正制訂有關措施時,林奮強並沒有出席當天的會議,因此有關林奮強被指利用在行政會議上獲取的資料,提前售賣物業的指控並不成立。

此外,還有指控稱林奮強在出售物業時向地產中介提供額外佣金,涉嫌提供非法回佣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對此,薛偉成回應說,林奮強的夫人去年6月出售物業時,有關中介只獲得標凖佣金,並沒有支付額外佣金,因此有關指控也不成立。

林奮強本人也發表聲明表示,廉政公署終於發佈調查結果,還他清白,對此感到欣慰。 他說,在整個事件中,有個別人士及傳媒對他做出不少「有違事實的指控」,令人非常遺憾,而其家人也被滋擾,承受了不少精神壓力,這也令他十分難受。

林奮強稱,在獲知廉政公署調查結果後,就向特首提出辭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職務並獲得接納。

而香港特首辦公室也發表聲明表示,歡迎廉政公署宣佈不再繼續調查林奮強,但對林決定辭職「深表惋惜」,並感謝林奮強在在任期間的貢獻。

有關指控

為了抑制房地產價格不斷攀升,香港特區政府在去年10月26日宣佈了一些加強調控樓市措施,而香港媒體卻發現,身為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的林奮強分別在去年9月20日及10月4日出售了香港半山區兩個住宅單位,其中一個單位的售價相等於原來購入價的2.35倍,並為他帶來了571.5萬港幣的帳面利潤。

為此,有人向香港廉政公署舉報林奮強,而林奮強也在2012年11月3日向特首申請休假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此外,還有人指控林奮強在出售其物業時給予地產中介額外佣金,對買家不公平,有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之嫌。

而林奮強本人在當時回應有關指控時也曾經前言不對後語。最初稱,為了鼓勵中介積極幫其出售物業,的確曾表示會給予額外佣金,但後來又改口說,只按慣例給予中介1%的佣金。

(撰稿:李文/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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