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律師回應法院駁回公開審理申請

李天一案發生在2013年2月19日,案件至今尚未開審。
圖像加註文字,李天一案發生在2013年2月19日,案件至今尚未開審。

被控強姦罪的被告人李天一的母親夢鴿授權律師蘭和發表聲明,就海澱區法院駁回有關公開審理案件的申請作出了回應。

此前《海澱法院網》周二(30日)發表公告稱,北京海澱區法院已經駁回了由被告人李某某的庇護人提交、署名「夢鴿」的《關於公開審理的申請》。

公告說,有關申請是在7月30日提交的,但海澱區法院認為該申請違法了中國相關法律中有關涉及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開審理的規定,因此當場駁回了有關申請。

而蘭和的聲明表示,尊重海澱區法院的決定,並感謝海澱區法院能及時透明地給予回復。

聲明也解釋了夢鴿要求公開審理有關案件的理由,是「對社會傳言一個有力的回擊」,並稱「李家從來沒有也不會操控司法」。

聲明還強調,「如果最終查明李某真的有罪,絕對不希望法院姑息袒護,必須依法查明,嚴格辦案。」

不過,聲明也同時表示,「如果另有隱情,存在案中案,也希望法院能排除一切外在干擾,依法查明,嚴格辦案。」

日前,李天一的辯護律師在庭前會議上曾提請海澱法院查明相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也就是所謂的「案中案」。而李天一的辯護律師蘭和後來一度聲稱法院已「落實」審理「案中案」,但隨即遭到法院的否認。

案件至今尚未開審

李天一案發生在2013年2月19日。當天,北京市海澱區警方接到一名年紀十七八歲的楊姓女子報案,該女子聲稱自己在2月17日晚上和李天一等人在海澱區某酒吧喝酒醉了之後被帶到一家名叫「湖北大廈」的賓館輪姦,警方接到報案之後迅速採取行動調查取證逮捕罪犯。

2013年2月21日,北京市海澱區警方穿著便衣在順景溫泉酒店停車場圍堵李天一等人的豪車,最終逮捕李天一等五名嫌犯。

2013年3月7日,中央電視台新聞中心官方微博發佈一條「央視快訊」,李天一因涉嫌強姦罪,已被檢察機關批捕。

7月8日,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依法對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向海澱區法院正式提起公訴。

不過,有關方面至今尚未公布該案件的開審日期。

周一(29日)晚,曾有中國媒體報道稱有關案件已在海澱區法院閉門庭審,但後來被證實為不確的消息。

(撰稿:李文/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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