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警方:葉海燕故意傷害他人被拘留

中國廣西玉林警方在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中國女權活躍人士葉海燕因「持刀故意傷害3名婦女」,而「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玉林警方在官方微博「玉林公安」發表聲明說,廣西博白縣警方在5月30日查處一起故意傷害他人案件。
聲明說,當晚11點33分,警方接到報警說,博白鎮一齣租屋有人被砍傷,警方出警後發現,現場有3名婦女受傷,衣服被劃破,傷口外露。
警方聲明
警方經現場詢問,3名婦女系被一名叫葉海燕的婦女持刀砍傷,並指認葉海燕仍在室內。
警方將葉海燕傳喚回派出所,並在現場收繳用於砍傷他人的菜刀一把。
聲明說,經警方調查,博白縣婦女張某(61歲)、梁某(57歲)和覃某(61歲)等人認為2012年葉海燕在網絡上污蔑她們所開的旅社為「性交易10元店」,並將她們親人的照片傳到網絡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譽受損,為此找葉海燕討說法,要求賠償損失。
聲明說,葉海燕用手機照相,受害人上前阻止,雙方發生爭執。葉海燕持菜刀將3名婦女「砍傷」。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張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
經法醫鑒定,張某、梁某和覃某為輕微傷。目前,葉海燕因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葉海燕微博
不過,葉海燕早些時候通過新浪微博發貼,講述的事件發生經過卻有不同。
葉海燕聲稱,星期四(30日)中午,她在家中遭到十多名男女圍攻毆打。
葉海燕稱,圍攻她的人是受到當地政府指使,報復她近日與其他維權人士前往海南萬寧,抗議小學校長帶小學女生開房性侵。
葉海燕在微博上說,出租住房子的房東受到官方壓力、要她搬走。之後,葉海燕又連發幾個微博,表示遭到11個人毆打,當時她和女兒在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