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丫島撞船事故是香港近年最嚴重的船難。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去年10月南丫島撞船事故獨立聆訊的調查報告,其中有關責任問題的條文被屏蔽。
行政長官梁振英星期二(4月30日)說,由於與這起海難有關的刑事起訴程序仍在進行,因此不能公開該等內容。
去年10月1日晚,香港港九小輪海泰號客輪與香港電燈公司客輪南丫四號相撞,造成南丫四號沉沒,船上39名乘客死亡,包括8名10歲以下兒童。
香港警方於4月初正式起訴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和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39項誤殺罪。
調查報告確認南丫四號和海泰號均為持牌載客渡輪。其中,南丫四號日常是港燈公司接送員工來往南丫發電廠的班船,事發當晚正搭載員工前往維多利亞港觀看中國國慶煙花匯演。
梁振英星期二宣佈,今年的國慶煙花匯演將暫停一年。去年船難發生後,曾有輿論批評梁振英並未清楚認識事故的嚴重性,沒有叫停尚未開始的煙花匯演。
港燈公司董事總經理尹志田在報告發表後說,該公司已經停辦觀賞煙花遊船一類員工活動,而班船船隊也已添置新客輪來取代出事故的南丫四號。
監管疏失
港府在船難發生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倫明高(Michael Lunn)和審計署退休署長鄧國斌領導。
委員會共傳召了113名證人親身或以書面作證,包括倖存乘客、搜救人員、海事處官員、涉案船員、造船廠職員和國際海事專家。
星期二發表的報告指出,39名死者幾乎全部溺斃,只有一名男乘客是死於撞擊重傷。
雖然報告因避免影響刑事檢控而屏蔽了責任結論內容,但認定了其中一個造成人員傷亡的原因是南丫四號上並未配置兒童救生衣,海事處也沒有針對2008年生效的兒童救生衣法律進行執法。
報告要求海事處檢查並核實所有客輪用於阻止船隻迅速下沉的水密艙的分佈。報告出了批評南丫四號的設計與建造問題外,還點名批評海事處的監管制度存在嚴重問題。
來自親北京和泛民主派陣營的民意代表均批評海事處失責,也有議員不同意港府以司法程序為由不公開報告結論。
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則回應稱,當局必將依法處置在海難中失職和行為失當的政府官員和公務員,並宣佈將對海事處進行改革。
另一方面,報告讚揚香港緊急部門人員在海難中「毫無疑問」奮力搜救,遇難輪船上的許多海員與乘客也盡力幫助其他乘客脫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