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撞船案兩船長被控39項誤殺罪

香港南丫島撞船事故

香港南丫島撞船事故共造成39人死亡。

香港警方星期四(4月11日)分別對南丫島撞船事故兩名涉案船長提出39項誤殺指控。

兩人分別是「南丫四號」現年56歲的船長周志偉,以及「海泰號」現年54歲的船長黎細明。

香港警方星期四在諮詢法律意見後對兩名涉案船長提出指控,兩名被告下午在香港東區地方法院提堂受審。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審理,兩名被告獲准以現金2萬港幣獲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並要交出旅遊證件。

香港媒體引述檢方控罪說,兩人身為南丫四號和海泰號船長,卻無保持適當了望,亦無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和步驟,避免兩船相撞,違反謹慎責任,是嚴重疏忽,也是導致乘客死亡的重大原因。

去年10月1日晚上,小型渡輪「南丫四號」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造成39人死亡。

「南丫四號」是香港電燈公司屬下的一艘渡輪,事發當晚正搭載員工前往南丫島附近水域觀看煙花,結果發生撞船事故。

去年10月2日,警方逮捕了兩名肇事船長,以及另外5名船員,年齡分別為50歲至6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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