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皖公安局长受贿被判15年

安徽省馬鞍山市原公安局長程李明因受賄罪被判刑15年。

59歲的程李明於1998年3月至2009年4月,先後任蕪湖市和馬鞍山市公安局局長。

他被控在此期間受賄近60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