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美军突击队跨国界反恐的合法性

美军近日接连在利比亚和索马里等国跨境捕获或捕杀恐怖嫌疑人。 此举以及多年来美军无人飞机无视主权国家边境的做法再度引发有关美国反恐战争是否合法的争议。
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国务卿克里,以及前任布什政府要员都已经先后多次为美国的单方反恐行动权辩护,认为美国跨境追捕恐怖分子“合法合理”。
然而,包括美国媒体在内的世界各地分析评论,以及国际人权组织和国际法专家则并不都认同美国政府的主张。
越境猎袭
利比亚政府近日在美军特种部队未经通告便入境捕获被FBI长期通缉的恐怖嫌疑人阿纳斯·阿尔·利比之后,向美国政府提出质询,并要求解释。
美国国务卿在回答利比亚质询时,指责阿尔·利比是1998年袭击美国驻非使馆策划人,称他是“合法合理的目标”。
此前,总统奥巴马也为美国的反恐政策辩护说:“我们正在与一个如果不能抢先阻止,就随时可能大量杀害美国人的组织作战; 因此,这是一场正义的战争,是一场我们已经毫无选择的自卫战争。”
法律授权
五角大楼官员指出,他们目前执行的“先下手为强”政策的法律基础是美国国会2001年在纽约和华盛顿遭遇恐怖袭击之后不久通过的“授权作战法案”(AUMF)。作战授权的最初目标是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和以本拉登为首的基地组织。
2011年,美国国会通过另一项立法修正案,几乎无限扩展了2001年作战授权案的打击对象,使得美国政府有权打击、捕获和扣押任何涉嫌与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或与上述组织有联系的组织和个人。
美国一法庭临时阻止这项立法修正案的实行,质疑原2001年立法本意是否涵盖恐怖边缘组织和个人。
美国国防部负责特种部队官员表示,尽管塔利班和基地组织已被大幅削弱,但全球各地的反恐战争仍会持续10-20年,因此美军需要这项动武授权。
践踏国际法?
一些国际法专家和人权组织批评说,依据美国国内法而“无限动武”,正在使得很多二战以来被广泛接受的有关国界和主权的国际法惯例和新兴人权法“无效化”。
批评认为, 依据国内立法,在美国国家安全并未受到“直接威胁”的情况下,在未经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先下手为强”越境打击恐怖嫌疑人做法本身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和纽伦堡原则,属于“侵略行为”。
持这种观点的人士进一步指出,美国的做法“践踏国际法”,使得入侵主权国家的行为“合法化”,无异恢复二战前的国际强权政治模式。
反对上述观点的国际法专家则认为,美国动武目标具体且有限,又是一种受到国内立法制约的自卫行为,因此对国际法框架并无长期负面影响。
“永久战争”
国际人权组织则指责美国政府在塔利班和基地组织已经基本被消灭的时候仍然无限沿用并甚至扩大使用这项12年前通过的作战授权法案是认为制造一场“永久性战争”。
原美国布什政府曾坚持,由于原始授权法是国内立法,只要没有正式修正法案的新立法,那么原立法继续有效,美国政府授权军队或无人机越境打击恐怖分子就拥有“充足法律基础”。
尽管奥巴马总统本人承认反恐战争不应无限期延续的原则理念,但是现任美国政府从关塔那摩湾无限扣押的“敌对作战者”到无人机和特种部队越境袭击恐怖嫌疑人等问题上仍继续沿用布什政府时代的法案。
(编撰:晧宇 责编:路西)
网友如要对本文发表评论,请使用下列表格:
读者反馈
覇权之极,美国可容别国在美国国内也如此做法?可恶的霸主心态!
<strong>adlan, uk</strong><br/>
“合法”?仔细一看原来是合美国的法,然后在美国境外进行的活动。
实在是荒唐!
<strong>Louis,bzlu@qq.com</strong><br/>
难道要等到原子弹在美国城市炸开后再去找恐怖分子吗?
面对没有底线的敌人,如果不采取更灵活的对策,那面临的就是灾难。
坚决支持美国的政策,而且,我觉得美国做的还远远不够。
<strong>thomas, sydney</strong><br/>
如果你可以進出另外的主權國家. 別人也可以進入你的國家殺你的人.
<strong>j wu, california</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