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揭晓致词

诺贝尔基金会秘书长亚格兰
图像加注文字,诺贝尔基金会秘书长亚格兰展示刘晓波照片。

挪威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决定将2010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刘晓波,以表彰他长期以来以非暴力方式在中国争取基本人权。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一直坚信,人权与和平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人权是诺贝尔先生在遗嘱中所说的“国邦间友好”的先决条件。

过去几十年,中国取得了历史上罕见的经济飞跃,现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实体,数以亿计的民众得以脱贫,政治参与视野也进一步拓宽。

中国地位的提升必将伴随更大的责任。中国不但违反了多项参与签署的国际协议,也违背了本国有关政治权益的法规。中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实际上,中国民众的这些自由显然受到剥夺。

过去20多年来,刘晓波一直是推动中国实现基本人权的强有力代表人物。他参与了1989年的天安门示威,是“08宪章”的主要起草人;这个提倡中国基本人权的宪章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的2008年12月10日问世。

翌年,刘晓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11年,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刘晓波一直强调,这一判决既违反了中国本国的宪法,也违反了基本人权。

许多中国人正为在全球、同时也在中国确立基本人权而奋斗,而遭受如此重判的刘晓波,已成为中国广泛争取人权运动的最突出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