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舰案 法商还台8.7亿美元

图像来源,AFP
台湾国防部周二(12日)说,有关采购拉法叶舰佣金仲裁案,法国泰勒斯公司已依国际商会仲裁法庭判决结果,一并返还佣金与相关诉讼费用加计利息,总计8.75亿美元。
中央社报道引述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的话说,这笔款项目前已在国防部户头里,近期将依国家法令规定,配合国库银行办理缴回作业。
他还表示,这笔款项的返还意义,在于法方接受判决结果,也捍卫国军清白形象。
台国防部表示,此案只是单纯的商业纠纷,未影响台湾与法国既有军事合作推动,并敬佩法国政府维护法治的立场,相信在法律程序终结后,双方合作关系必能有更稳定发展。
1991年,台湾从法国泰勒斯(前身为汤姆森CSF防务公司)采购6艘拉法叶军舰。
泰勒斯违反合约规定支付他人佣金,台湾军方于2001年向国际商会(ICC )仲裁法庭提出仲裁申请,泰勒斯公司败诉,必须赔偿国防部拉法叶案全部佣金、利息及诉讼费用。
虽然泰勒斯不服,向法国巴黎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但在6月9日遭到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