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立法对涉毒艺人“封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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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市通过立法,因吸毒行为被查处的艺人在三年内不得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参与演出。
周三(12月30日)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海市禁毒条例》将有关条文称作“文化市场禁入”,规定“吸毒人员”——即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
而在三年期满之前,这些艺人作为主创参与制作的作品也将不予播出,当中包括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等。
目前尚未有消息显示,其他中国城市会作出和上海一样的立法。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指,2014年上海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76528人,与2009年相比上升了60%;而据中国中央政府官方网站介绍,全中国的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同时估计吸毒人数超过1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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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近年多名知名度高的明星艺人接连爆出涉毒丑闻引起了更多的反响。包括演员柯震东、房祖名、王学兵,张耀扬,以及导演张元,歌手李代沫、尹相杰等等,均曾因涉毒被捕。
首都北京未有对禁止涉毒艺人演出进行立法,但当局曾在2014年组织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与北京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link type="page"><caption> 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a/2014/08/140814_china_showbiz_drug_crackdown" platform="highweb"/></link>,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
该承诺书曾被一些人士认为有涉及歧视和与劳动法原则有冲突之嫌,而上海市则在今年9月开始审议相关的立法草案。
在条例通过之后,中国社交网站新浪微博上未有任何讨论。
(编写:列尔 责编:叶靖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