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院判决陈为廷丢鞋“有罪但免刑”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 Author, 严思祺
- Role, BBC中文网台湾特约记者
学运领袖陈为廷2年前涉嫌丢鞋砸中当时的苗栗县长刘政鸿,一审被判罚金新台币1万元,鞋子没收。被告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仍判陈为廷有罪,但免除其刑,鞋子发还,全案确定。
前年7月,苗栗县政府执行竹南大埔征收并强行拆迁“张药房”等4户民宅,“捍卫苗栗青年联盟”陈为廷、林飞帆等六名学生及竹南大埔巡守队长林一方等人,陆续发动抗争,表达不满,其中包括蛋洗苗栗县政府。之后,“张药房”老板意外身亡,县长刘政鸿未经家属同意前往灵堂致意,遭陈为廷丢鞋砸中头部。
在一连串的抗争行动后,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将带头的七人提起公诉,七人分别被控违反《集会游行法》、侮辱公署、妨害公务、公然侮辱和伤害等罪。
苗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陈为廷丢鞋砸中县长刘政鸿头部,触犯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新台币1万元,鞋子没收,其余六人无罪。
一审判决后,陈为廷与检方均不服,提出上诉。
律师:为德不卒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5日审结,仍判陈为廷有罪但免刑,没收的鞋子将发还,其余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全案确定。
法院判决指出,陈为廷丢鞋并非基于个人恩怨,而是出于长期关注大埔拆迁事件,有公益性质,且与拆迁户张家关系紧密犹如家人,藉此反击县长刘政鸿不当作为,其情堪悯,给予免刑。
媒体报导,陈为廷的律师指出,“有罪免刑”在实务上相当罕见,法官撤销陈为廷的公然侮辱罪,即撤销罚金1万元,却未宣告无罪,为德不卒。
陈为廷:归还土地和房子给拆迁户
陈为廷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虽然是免刑,但还是认定有罪,令他感到很遗憾。他说,还是要感谢法官传唤刘政鸿到庭,也要感谢法官维持其他六人的无罪判决。
陈为廷强调,大埔拆迁案正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续审中,希望能原地原物重建,把土地和房子还给4家拆迁户,还人公道。
去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认定区段征收不合法,苗栗县府拆迁违法,“张药房”等4户拆迁户胜诉。但是,“张药房”等4户希望取回土地,不愿声请国家赔偿,继续上诉。
上月,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居民胜诉,但土地无法回复,声请国赔”部分,予以废弃,发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续审。判决书中指出,虽然房屋拆除成为道路,但土地并非无法回复原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认为无法返还,过于武断。
至此,拆迁户原地重建的希望,似乎出现了曙光。
(责编:欧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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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学生运动,其实尽是这些渣渣,能把国家的未来交给这种人?
未署名
大埔事件張藥房在兩條新開闢馬路”銳角交接”處,不拆除,必然會成為車禍的隱患點-----以私人財產居住權高於”公益”的訴求引發抗爭;
文林苑案是業主”反悔”先前簽訂的”都更協議”也是以-----私人財產居住權高於”公益” 的訴求引發抗爭;
台北市中正區汀洲路的”龍脈中的龍腦釘子戶”更是有”信仰”從頭到尾,不簽”都更協議”----- 是堅定為了形而上”保護台灣”的信仰,這個訴求雖然和”愛台灣一樣的虛擬”但是為了公益;
“類潑猴”柯文哲操弄必然”有利可圖”的BOT行政契約及”虛擬的公共安全”----也是為了形而上”保護台北市民安全”的訴求,推翻由”台灣的屁”起頭推動在過去20年一脈相承所簽訂的”BOT行政契約”----目的及目標不明確??
這就是”華夏巫術文化”浸然下的”生活潛意識民粹”所表現出來的千奇百怪社會現像-----民粹的認同,在媒體及政治人物操弄成為"民粹霸凌",相關的”現代類巫師們”各自掠奪”不同面向的私利”,為了社會公益的建設被卡住了!!
有理性辯證能力得公民們應該認真辯證----這就是”台澎金馬關稅區”實施”直接民權”民主政治”所追求的未來嗎?
Tomas Ts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