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应排除刑讯逼供获取口供

山东高院门口(资料照片,24/10/2013)
图像加注文字,最高法出台意见指出,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中国最高法院星期四(11月21日)表示,为了防范冤假错案,今后“应当排除”采取刑讯逼供或疲劳审讯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被告人口供。

中国最高法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说,“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意见称,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问讯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询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询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式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最高法意见

此外,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法院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注重实物证据的审查和运用。

最高法指出,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意见还说,对于死刑案件,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不得判处死刑。而死刑案件,亦应当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

最高法还呼吁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重在执行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当局公布了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劳动教养,以及让法院免受政治干扰等措施。

路透社表示,在中国,最重要的是法律的执行问题。此外,中国的司法独立仍然停留在口头上,因为法院最终要听从中国共产党的指挥。

路透社引述“人权观察”组织在香港的研究员林伟说,“在中国的司法体系里,公安系统是最有权势的机构,但它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

维权人士长久以来敦促中国当局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广泛存在

以刑讯逼供方式获取口供的现象在中国广泛存在。在一些高知名度的案件中,被告人经常在法院庭审前被安排在公开场合承认自己的控罪。

即便是在中共内部的纪检体系里,对“双规”官员进行刑讯逼供的案例也不少。

浙江温州官员於其一在“双规”期间不肯交代问题,被负责审讯的中共官员刑讯逼供,他们把於其一的头按入预先准备好的冰水浴桶里闷水,於其一后来猝死。

今年10月,多名涉案纪委和检察院官员分别被判处4至14年的有期徒刑。

(撰稿:萧尔 责编: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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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刑讯逼供自古就有。虽然刑讯逼供得到的口供未必可靠。但还是有很大可靠性的。如果不准刑讯逼供,那如果罪犯死不开口怎么办?认输?似乎这对死亡者和受害者也很不公道啊!未署名

刑讯逼供肯定是不好的

但这个要执行,还很有难度。刑讯逼供是中国警方破案的重要方法,可能原因如下:1,破案率压力大;2,书面文件制度不健全,书证难收集,易伪造;3,嫌犯都知道"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4,法院基本不会判决警方违规办案

另外,上面那位说USA刑讯逼供常用的,请给出依据。尽管伊拉克战俘、恐怖份子头目的案例很有名,我不认为目前USA的一般案件中,刑讯逼供仍然很"常用"

<strong>Anony, </strong><br/>

刑訊逼供獲取口供全球那個國家沒有? 答案:是每個國家都有...UK/USA/China/CCCP...以上這幾個國家是最多常用的手法.<br><strong>Robln GAN, USA/UK</strong><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