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火十週年:唯一倖存者「從地獄回來報信」,台灣消防改革了多少?

- Author, 蔣宜婷
- Role, BBC中文記者
「為什麼只有我倖存,他們卻無法活著離開?」黃鈺翔問了十年。
十年前,他剛加入消防隊就經歷一場「只有消防員死亡」的大火,在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火災中,只有他一人順利逃生,其餘六名消防員皆殉職火場。
這是當時台灣消防員殉職人數最多的火警,也是當地首次殉職案發生後有活著的人出來訴說事發經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黃鈺翔作為唯一的倖存者,當時頂住長官壓力指出結構性問題:消防裝備不足、在火場中被斷絕水源,以及指揮體系紊亂——火場根本沒有民眾受困,卻仍派多名消防員入室救援。
十年來,這位被媒體稱為「從地獄回來報信的人」,在創傷後飽受精神困擾,仍努力推動改變。當局陸續革新制度及加強裝備,但不幸的是,新屋大火後的這十年,台灣再有20名消防員因公死亡。
「不站出來挑戰體制、推動必要的改革,就無法阻止悲劇繼續發生。」黃鈺翔告訴BBC中文。
被派進無人受困的火場
2015年1月20日凌晨,台灣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發生火災。
當時只有21歲的新進消防員黃鈺翔才下分隊兩個月。這棟一樓是游泳池、二樓是保齡球館的雙層鐵皮屋,是他生涯第一個火場。
「我一抵達就主動著裝去指揮所待命,剛畢業很有熱忱,很想試試看。」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他與其他年輕消防員依指揮,進入5000多平方公尺的建築物,尋找起火點滅火。其時,室內所有民眾皆已獲救,無人受困,但指揮官為避免火勢延燒到鄰近房舍及搶救民眾的財物,而作出有關指令。
黃鈺翔與鄰近分隊的消防員混編一隊,他們沒有合作過,彼此也不認識。他經驗不足,無法判斷指揮官的命令是否合理,直到身處火場,才發覺一切未如教科書發展。
當天他穿著借來的消防衣,連消防帽都是舊式的,沒有附手電筒,幾乎什麼都看不見。與他同行的隊員,沒有人被發配紅外線熱顯像儀,無法測量溫度,評估火災成長情況。
鐵皮屋遇高溫即燒熔軟化,在悶燒超過30分鐘後,裡面已經濃煙流竄,溫度越來越高。他們進去後14分鐘即遭遇閃燃,建築物全面燃燒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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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退時被斷了水源
「我們從頭到尾沒看到火,外面告訴我們濃煙竄出,叫我們趕快撤的時候,其實已經很趕了。」
黃鈺翔說,那是閃燃前兆,但他跟隊員欲撤退時,卻發現手中握的水帶扁塌,外頭有人關掉了水源,他們無法循著水線撤退。
內政部消防署編印的消防人員救災手冊就明載,水帶扁塌會嚴重影響消防員的逃生時間。 但在這場大火中,消防員還沒離開火場,場外就移動消防車斷絕水源。
「我出來就衝去質問現場指揮官,為什麼我們(水帶)沒水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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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鈺翔解釋,他的倖存純屬僥倖。途中他與隊員走散,在火場中花最多的時間,是站在原地喊找同伴。
後來他被來時的同一條鐵線絆倒,憑記憶轉彎找到逃生出口,才獲搜救隊員拉出火場。他離開那刻,火焰就從他身後竄出,建築物崩塌。
「我以為我是最後一個出來的,後來看到六位遺體被抬出來的時候,真的無法相信。」
當晚殉職的六名消防員都是年輕隊員,最年長者也才29歲。 他們喪生在離出口不到幾公尺處 ,其中一人距離逃生僅十二步之遙。
「新屋大火是唯一一場殉職案,有活著的人出來跟我們說,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時任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告訴BBC中文。
他說,這場殉職案反應台灣消防救災的結構性問題,現場指揮官的判斷缺乏專業,亦沒有落實火場人員管制,致使消防員仍在火場就被中斷水源,無法循水線逃至室外。
殉職案後揭露真相

黃鈺翔起初加入消防隊,是認為消防員是份「看起很很酷」、可以英勇救人的工作。
但在火災殉職案後,他無法像從前般單純看待消防工作。
「當你曾有同學或同事在火場殉職,消防工作就是很悲傷的事,那感覺永遠不會離開你心裡。」黃鈺翔說。
「我想找到這件事的真相,只有我一個人出來,冥冥註定,我有該承擔的責任,我同學的殉職到底怎麼發生?為什麼救災會讓消防員死亡?」
亞洲消防首長協會統計資料顯示,台灣與鄰近國家日本、韓國等比較,消防員火災現場死亡人數偏高。
據台灣媒體當時統計,2005年至2015年,台灣有42名消防員殉職,死亡人數超越香港過去84年的總和——自1927年至2015年,香港因公死亡的消防員為31名。
火災隔天黃鈺翔接受媒體訪問,揭露當天消防指揮體系有所疏失,猶如打開潘朵拉盒子。
他說最初沒有消防員相信他,因為移車斷水有違常理,有人指責他在說謊,桃園市消防局亦否認這則指控。火災發生四個月後,桃園檢察官調查證實監視器拍到消防車移動,才還他清白。
「台灣消防是從警察體系分出來的,充滿了威權體制。」黃鈺翔解釋,消防隊採取階級分明的權威式管理,講求對上級服從和遵守紀律,他對指揮體制提出質疑,是相當少見的行為。
接下來近三年,在各方調查仍在進行期間,黃鈺翔身心承受龐大壓力,他飽受外界質疑,「消防局長官一直想找我談談,證明我是錯的。」
他也須配合檢方調查火災真相,要不斷重述那段經歷,並證明自己所述正確。此案最受關注的時候,他一言一行都被放大檢視,所屬分隊外常有媒體守著,得躲躲藏藏、繞側門進出。
「有三、四年,我很怕被認出我是誰,很在意別人的眼光,我擔心被反駁,要不斷向人解釋。」他說,自己從未改變過證詞,但因為資淺、人言微輕,起初只有少數人願意支持他。

圖像來源,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直到2017年監察院公布調查結果,黃鈺翔的惡夢才告一段落。
報告明確指出這場奪走六名消防員性命的火警涉及「嚴重人為疏失」,並對桃園市政府提出糾正案,包含現場指揮官等多名人員需移送懲戒。
監察院指出,這場殉職案肇因於一連串的錯誤。建築物本身就是違法建築,長期消防安全檢查放水。當晚指揮系統紊亂,救火指揮官判斷也有疏失,在已知室內已無人受困的情況下,不須派員涉險進入,可從外灑水滅火。
該調查亦證實黃鈺翔長久以來的質疑,室內人員因後方水源遭中斷,水帶扁塌,無法循水線逃至室外。由於救火指揮官未依規定,在消防員入室搜索前掌握搜救小組之姓名、人數、時間及氣瓶壓力,也未指派專人管制進出,當晚無人知悉室內救災人數。
搜救隊在救出黃鈺翔後,以為室內已無人,六名消防員喪失救援機會。
桃園市消防局回覆BBC中文詢問,指新屋大火嚴重事故並非來自單獨成因,「而是多個問題同時出現。」
活下來的責任與創傷
這場殉職案被認為是台灣消防改革的轉折點。
黃鈺翔的證言促成多場質疑指揮體系的抗爭行動,基層消防員與家屬走上街頭要求桃園市政府查明消防員殉職真相、承認火場搶救過程管理疏失,及探究相關人員責任。
黃鈺翔也在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的協助下,跟殉職消防員的家屬組成調查小組,撰寫民間版調查報告、出席政府災調說明會,他們自力釐清殉職案真相,訴求全面性的消防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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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做這一切的背後,是別人無法想像的創傷。
倖存的內疚感一直折磨著他,殉職隊員公祭期間,家屬往往在他面前痛哭失聲,「我想告訴他們我遇到的事情、消防局做錯什麼,但我的出現,他們會不會會想說,『如果我的孩子是他,那該有多好?』 」
他感受複雜,內心充滿憤怒、悲傷跟焦慮。當家屬問他過得好不好,他無法回答「好」,因為有罪惡感;又無法回答「不好」,怕令他們擔心。
讓他最無法釋懷的是,六名殉職消防員中,包含兩名他警專同寢室、同班的好友。
黃鈺翔老家在台南,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後沒選離家近的工作,就是為了跟好友彼此照應,將桃園填為優先志願,「我們還用Google Map查,選離彼此比較近的分隊。」
他被分發到桃園一處小村莊內的消防分隊,好友則到漁港裡的分隊任職。其時台灣消防員工時長,前兩年「菜鳥」(新人)都必須連續執勤48小時才能休息,難得休假時,他就跟好友約出去打球吃飯。

圖像來源,黃鈺翔
在火場痛失好友,加上揭露體系疏失所帶來的壓力,使得黃鈺翔遭受綜合悲傷跟創傷的雙重衝擊。研究指出,揭露受害經驗後,遭到體制或機構背叛所帶來的創傷和衝擊,往往比事件本身更加巨大。
他回憶,自己曾嚴重失眠,因為焦慮,手上總是不離香菸。回到工作崗位後幾個月,他害怕獨處,仍處在警戒狀態,洗澡時需有人在門外陪他說話,要和同事擠宿舍單人床才能入睡,「躺著就聽到風聲,跟自己很快的心跳聲。」
心理師、時任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鄭雅菱,曾陪伴黃鈺翔經歷那段時光。
「他外表是個強壯的大男孩,但內心是手足無措的,他失去的是朝夕相處、同生共死的夥伴,心理學上不亞於失去親人的悲傷。」她說。
而他選擇聲爭討真相、批評制度帶來的壓力,使其更難從衝擊中復原。期間黃鈺翔曾陷入低潮,逃避倖存者身份,當年他調職回家鄉後,也因為不適應新的職場,每天下班就跟同事去喝酒,對生活倦怠失去目標。
鄭雅菱解釋,經歷過同仁殉職的消防員,無論有沒有進入火場,這份創傷都很沈重。她的研究中,有人因此瘦到三十九公斤,自責為何當天不是自己出勤;「還有分隊不斷模擬現場的狀況,一般訓練只要兩三小時,他們卻從下午三點練到晚上八點。」就為了迴避心中的恐懼與痛苦。
殉職案也在消防員家屬心中留下難以淡化的傷痛。
新屋大火殉職消防員張桂彰的姊姊張馨尹告訴BBC中文,失去親人的創傷影響著她的每個家庭成員,「某些東西就卡在那裡了,雖然經歷同一事件,但又難彼此理解。」至今她仍在治癒自己的過程中。
另一名殉職消防員陳鳳翔的母親是當年最積極參與抗爭的家屬,她在事發後多年,仍感到喪子並不真實、「像還在夢中」,依靠著宗教和家人陪伴才得以繼續生活,「他們六人的犧牲,希望可以讓長官們不要再犯這種錯誤。」
修法增訂「退避權」

圖像來源,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每一位消防員的殉職,背後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但殉職事件仍不斷發生,很令人心痛。」黃鈺翔說。
新屋大火後,台灣再有20名消防員因公死亡。
2018年,同樣在桃園市,敬鵬工業平鎮廠大火又造成六名消防員殉職。2023年,台灣屏東加工出口區高爾夫球代工廠發生爆炸,四名消防員殉職。
為了阻止更多悲劇發生,黃鈺翔擔任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幹部,2019年成為理事長,和地方民意代表合力推動消防改革。
該會彙整過往殉職案經驗,提出《消防法》修正草案,2019年立法院通過修法草案。到了2024年,台灣政府進一步針對該部法律進行36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法,強化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
根據新法律,消防員面臨危險性救災有「退避權」,換言之當年新屋大火無人受困、卻派消防員入室搶救的命令,如今消防員可以拒絕執行。
「以前政府都把消防隊塑造成英雄,好像不執行救災、喊了Mayday(國際通用的無線電通話遇難求救訊號)會很丟臉,」黃鈺翔說。但犧牲性命,換取人民生命財產的觀念應被改變,不能再重蹈覆徹。
此外,黃鈺翔等人當年不斷爭取的制度——開放基層消防員參與重大傷亡的救災事故調查,也在該次修法納入。「災害事故調查會」的成員需包含例如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基層消防團體代表。

圖像來源,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而在殉職案「重災區」桃園市,該市率先台灣其他縣市推動消防員救災安全的改革,包括設立「事故安全官」制度,有關專員須監控現場火煙及建築物情況,評估危害風險。
另一方面,桃園市強化火場安全管制,消防員進出火場需繳交個人安全管制插銷,跟安全幕僚定期回報,並規定消防員每人有兩套消防衣,每個分隊配置兩組紅外線熱顯像儀,隊員進入火場後會攜帶導光索,為其指引逃生路線。
「修法有成果,這些小小的成功,讓我慢慢開始得到基層的支持,也看到更多可以做的事情。」黃鈺翔說。
他也從當年在火場迷失的菜鳥消防員,成為台南市火災搶救教官,負責教育基層消防員,近期完成一場專門營救火災現場受困消防員的新型訓練。
「我想幫助我自己,也幫助其他同仁。」
下一步:爭取消防員組工會
但黃鈺翔認為,這些自上而下的改革仍不足夠,消防員的生命安危很仰賴前線,下一階段希望爭取籌組消防員工會,擴大消防員的話語權。
「消防員都流傳一句話: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公務機關進步緩慢,要跟基層對話,不能再像過去一樣掩飾缺點。」
近年,他領導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出消防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設備不足、訓練不足、工時長等問題。該會成立於2013年底,由數十名台灣基層消防員組織而成,爭取消防員勞動權益,會員數現已成長至千人。
但由於消防員是公務員,不適用保障勞工的《工會法》、《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法規,無法成立正式工會,協會提出的問題,都因為不是「工會」而被相關機關拒絕協商。
黃鈺翔指出,只有是工會,才能要求雇主跟勞工有強制協商的義務。
「我們會對體制感到失望,以為沒有能力改變,但工會可以是核心力量,有一群人在背後支持自己,意義會非常深。」
組工會的訴求在台灣社會至今仍未達成共識。
2024年,在野的國民黨、民眾黨在立法院提案修法讓消防員擁有依《工會法》組工會的權利。當時勞動部與內政部持反對態度,傾向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強化消防員協商、結社權。

與這場大火和平共存
黃鈺翔接受訪談這天,是新屋大火十週年前夕,他到台北參加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年度的會員大會,負責報告工作成果。自從擔任協會幹部後,常要在公開場合發言,他總是穿著白襯衫。
一直陪伴他走過創傷的心理師鄭雅菱說,黃鈺翔與當年不愛說話、總面無表情的男孩判若兩人,「他變得堅強、冷靜,還有領導之風。他是非常有生命力的人,新屋事件是衝擊,但他活出生命的意義,不只停留在事件裡。」
黃鈺翔仍持續向體制提出問題,並未與那場大火告別。
有時他仍會想,如果沒發生殉職案,現在他跟好友還會一起打籃球、規劃一起在假期旅行,或許會過上不一樣的人生。
「每年快到週年都會想到同學們,前幾年還會去桃園忠烈祠看看他們,跟他們說說話。」
「但我現在已經學會怎麼跟這件事共存,我覺得我同學應該會為我感到開心吧。」














